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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點小說 -> 其他小說 -> 五福臨門

第一卷 壽第十二章 同窗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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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清鳳每隔幾日就拿給虞萬兩一篇寓言故事,多半是她以前看過的還記得的翻錄出來的。原就是文言文的還好說,不用怎樣改動,默誦下來也就成了,不是的,則需要仔細遣詞用字,需要避諱,避典,少不得還要把《博傳》多翻兩遍,再查查可與《法經》有違。

開始還很慢,有很多東西曆時已久多半都忘了,前一篇《勸學》若非是必背課文,並且常考其中詞句,大概也是不記得的了。後來寫得多了熟了,速度也就漸漸快了,竟覺得本來說話用詞就是這般,自然天成的感覺令文思如泉湧,寫小說的把握又多了一份。

並沒有放棄寫書的想法,只是把這個時間押後了,再怎樣驚才絕豔,也絕不是六歲上便可以獨立寫書的,寫點兒看似幼稚的小故事便足夠了,一篇篇寫着,等積多了再出書。

羅清鳳不急,可虞萬兩急,動不動就來催促,明明不是長篇連載,她卻先“催更”了,若不是羅清鳳百般告誡,怕是她早早就要宣揚得天下皆知了。

有了《勸學》在前,不少先生都對羅清鳳刮目相看,提到時多是這樣說“這就是那個寫《勸學》的”,也不知道這話是怎樣傳的,傳到羅清鳳耳中就成了她最愛學習,並且學得最好。

名聲這個問題很重要,已經有了這樣的名聲,若是不能夠達到期望,便是“盛名之下其實難符”,少不得要被詬病,而若是達到了,則人人都會是“理應如此”的表情,不會額外誇獎。

羅清鳳咬牙努力,已經有了好學的名聲,怎樣也不可自污其名,於是,課上課下,先生身邊兒都多了一個愛請教問題的小尾巴,被那好學的眼神灼灼地盯着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爲人師的優越感和成就感,好感一有,格外看重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尤其是法經先生,動不動就會點她來回答問題,一旦答對,大加讚賞。

要快速瞭解一個國家,一個不同於自己熟知的社會構成,首先要看的便是法律,其次便是各種準則,最後纔是歷史。法律可以讓人馬上明白什麼是被否定的會得到懲罰的,然而法律並不是常用,它大約說的都是不可以做什麼,而準則則說的是可以做什麼,怎樣纔是對的。歷史是最直觀也最容易產生偏差的瞭解,本朝本代的事情從來都是多有諱言的,而前朝的若是本朝人說則多爲譭譽,若是上數幾朝的歷史則多爲勝利者所書,也不見得是真。

《法經》就相當於教導人該做什麼,該怎樣做的準則,因此羅清鳳對待這堂課極其認真,她的有些觀點還很有啓發性,讓法經先生誇讚過幾次,說起來,這位先生是最贊成羅清鳳的鴻鵠大志的。

博傳先生則剛好相反,她爲人刻板,最不喜歡的便是羅清鳳這等看着便“慣會取巧”的學生,同樣是愛提問,她卻是挑刺多過於誇獎,根本不容羅清鳳有任何的發揮,一堂課下來,她總是被說的最多的一個。

也會從一些先生的口中聽說“鄒陽”這個名字,但現在的羅清鳳已經沒有了追究身世的念頭,反正也不是自己親生的爹孃,還是不要太操心爲好,否則,一想到羅奶奶,還真是令人含怨。

反正羅奶奶也不想讓自己知道,那就裝作不知道好了。更何況,鄒陽,若是自己真的是他的孩子,那他難道不知道自己過得好不好麼?竟然不聞不問長達六年,可見也不是個什麼有情義的,自己也沒必要關心。

羅清鳳確定鄒陽沒有死,也確定羅敏沒有死,因爲該到上墳的時候,可不見羅奶奶帶她去給這兩人上墳,家裏也沒有牌位,可見這兩人都還活着,卻不知道到了什麼地方去了。

既然他們拋下羅奶奶和自己的時候沒有任何的負罪感,以後也不曾回來探望,那自己實在是沒有必要幫着羅清鳳記住這對父母的,有也權當沒有好了。

有時候想想,還真的很好奇若是以後真的遇見了他們會是怎樣的情況,不過,拋棄別人的就應該有被別人拋棄的覺悟不是麼?

午間休息的時候,羅清鳳還在捧着博傳細看,裏面的不少成語典故什麼的都跟她所知的不同,需要細細背誦,連同出處一起記住,否則寫文章的時候便容易出現斷章取義的前言不搭後語。

西廂是專門用來午休的,便是有人說話聲音也不會太大,這時候講究的是“兩耳不聞身旁事”,羅清鳳真的看起書來也是很投入的,若沒有這點兒安靜耐性,怕是也讀不了文科班,受不了成天在資料的海洋中徜徉。

“啪!”桌子被人狠狠一拍,羅清鳳手一抖,抬起頭來就對上李義章的怒目,又怎麼了?在心裏無奈一嘆,把書合上,她一來,定然是看不了書了,無辜地回望,“怎麼了?”

“這手絹是你的?”李義章拿出了一條手絹,上面那淡紫色的蘭草再熟悉不過了。

“是啊,怎麼了?”羅清鳳想要接過,“我的手絹怎麼到你手裏了?”

“怎麼了?這是我從虞萬兩那裏拿來的,她說是你送給她的!”李義章怒氣不減反增,揉着手絹,很想要把它揉成灰的模樣。

“纔不是我送給她的,我只是拿給她用,然後她一直沒還我!”羅清鳳勉強算是弄明白了原委,急忙辯解。

李義章的臉色好看了些,理直氣壯地說:“那你給我一條!”

羅清鳳苦笑,拜託,平等的朋友不是指這樣的平等啊!想是這般想,卻還是乖巧地“哦”了一聲,把自己身上帶着的新手絹給了李義章。

得了手絹,李義章化怒爲喜,道:“這可是你送給我的啊!”

“是啊,是我送的!”這都要“平等”,真是可以了!羅清鳳連忙應着,就怕再惹了這位姐姐,她嚷起來吵人清靜,可白眼都是對着自己的,誰讓人家後臺大,別人惹不起,於是自己就被當軟柿子捏了哪,好吧,是朋友,這點兒委屈她認了!

“鳳哥兒還真是個哥兒啊,繡的蘭草這樣好看!”李義章細細看着手絹,滿臉的欣喜。

這樣材質的手絹,若是李義章想要,沒有一千也有八百,便是繡工,她府中有專門的針線上人,又哪裏是這樣的繡活可以比擬的?託李義章的福,羅清鳳的見識長了不少,只看李義章衣服上的刺繡就知道高下了,手絹上的蘭草雖說也好,卻還不到那樣華美的程度。

看着李義章好像得了什麼珍寶的模樣把手絹疊好收入懷中,羅清鳳有一種被重視的感覺,這樣的朋友,若是她真的把你放在心上了,實在是再幸福不過了,便是這樣的原因,即便有不少人說酸話,給白眼,羅清鳳還是堅持着這份友誼。

童年時候的友誼纔是最美好的吧,雖然不懂得什麼“志同道合”的大道理,但卻是心性相合才相交爲友的,單純而簡單,不要求身家不要求才華,最純粹不過了。

現在她們三人,便是這樣的友情吧!希望這樣的友情永遠都不會變。

“這可不是我繡的。”羅清鳳雖然不想打擊李義章,卻還是不想欺騙,實話實說,“這大概是我父親繡的吧,我是從櫃子裏翻出來的,一盒子的手絹都是一樣的蘭草,淡紫色的,感覺挺特殊的,我便拿來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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