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困難重重,但是在新曆150年的最後一天,帝國陸戰隊依然發起了進軍加爾的作戰行動。
在同一天,丁鎮南在軍情局的協助下,在戴蒙德港召開了一次非常特殊的會議。
除了丁鎮南與軍情局派來的情報官員之外,來參加會議的全是梵羅人,準確的說是西孟邦的民間代表。
當然,這是官方的稱呼。
說得直接一點,也就是地方官員,以及在當地擁有話語權的部族領袖。
毫無疑問,這些民間代表全是大地主,或者大地主的代言人,很多家族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000年前。
嚴格說來,他們纔是梵羅國的統治者。
用幾個德高望重的部族領袖的話來說,不管是瘸子,還是西洋人,都得通過他們來統治這片土地。
言外之意,梁夏帝國也一樣。
只是,他們也承認,現在的統治者是梁夏帝國,準確說是代表帝國的聯軍。
正是如此,丁鎮南對這些人並不客氣。
說是會議,更像在下達最後通牒。
關鍵只有一個:東方聯軍按照每人每月20千克的標準,向佔領區的民衆派發主糧,默認比例爲10千克大米與10千克麪粉,不過可以按需求調整,而且是把糧食發給佔領區的地方政府或部族機構;對等條件是,地方政府與部族領袖得爲管轄地區擔責,包括讓社會秩序恢復穩定。
如果地方政府或者部族領袖認爲沒有這個能力,佔領軍自會另謀他選。
這裏面的關鍵,其實就是由地方自治政府或者部族機構來分派由佔領軍提供的,規模還非常可觀的賑災糧。
這每人每月20千克的標準,那是一點都不低!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等於把佔領區內的梵羅人養了起來。
不要忘了,即便在和平時期,向西孟邦這樣的產糧地區,底層貧民每月所消耗的主糧也沒有20千克。
那麼,有什麼理由拒絕?
正是如此,上百名來參會的部族領袖當即就答應了下來,不過也有一些部族領袖提出了其他要求。
最主要的要求,也就是保持地方武裝力量,即效忠於部族的民兵。
對此,丁鎮南沒有給予正面答覆,只是提到出於維護社會秩序的必要,暫時不會取締部族直接領導的地方武裝。
此外,准許由佔領軍控制的地方政府組建負責維持治安的準軍事力量。
顯然,在對待民兵的問題上,丁鎮南其實有點投鼠忌器。
從理想的一面來看,肯定得解散地方武裝。
只是,從現實的角度看,根本辦不到。
解散地方武裝,首先要做的就是收繳武器,尤其是戰亂當中,從軍隊裏流散出去的槍械等輕武器。
可惜的是,要想在戰爭時期收繳武器,簡直是癡人說夢。
不說別的,根本就沒人知道,在梵羅國境內到底有多少武器,尤其是那些從軍隊淘汰下來的舊式槍械。
按照軍情局提供的情報,梵羅國的槍械在300萬到800萬支之間。
顯然,這個估計數據就很不靠譜。
300萬的最低估值,主要依據是梵羅正規軍與準軍事力量的規模,即只考慮了處於裝備與使用狀態的槍械。而800萬的最大估值,是把過去使用的,也就是已經退役,原本應該處理掉的槍械也算了進去。
不過,這還非常的保守。
關鍵就是,軍情局只統計了梵羅國獨立建國之後生產採購的槍械,沒有把獨立之前的槍械也算上。
此外,在兩次南方次大陸戰爭中,梵羅國通過祕密渠道進口了很多輕武器,而且沒辦法統計。這些輕武器,有不少在兩次南方次大陸期間流散,就算有一些已經報廢,可是大部分都保存了下來。
要說的話,梵羅國境內的槍械保有量,很有可能在1000萬左右,而且大部分在各地的部族手裏。
當然,主要是各種在第二次全球大戰期間生產的半自動步槍,甚至有一些是百年之前的栓動步槍。
雖然這些槍械都很落後,不要說性能,很多甚至沒辦法正常使用,但是在民兵等地方武裝力量的手裏,仍然有巨大威脅。換個角度看,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目的,地方政府與部族領袖肯定不願交出武器。
正是如此,丁鎮南纔沒強求。
關鍵還有,丁鎮南親自出面跟地方自治政府與部族領袖會談,爲的是解決當前最嚴重的問題。
必須得說,這也是丁鎮南聰明的地方。
用原本就計劃用來賑濟饑民的糧食收買了地方勢力,讓地方勢力維持秩序,等於把聯軍從治安戰當中解救了出來。
最爲重要的是,不需要聯軍扮演惡人。
顯然,每月最多提供20萬噸的糧食,就收購收買西孟邦的部族,讓1億梵羅人不再跟聯軍爲敵。
這個代價,完全能接受。
其實,按周湧濤的安排,只要每年用在佔領區的糧食不超過500萬噸,就不需要向帝國當局請示。
這些糧食能不能分到饑民的手裏,丁鎮南就沒法保證了,後者說無能爲力。
至於實施效果,那還不好說。
相對而言,前線的作戰行動反到沒有什麼好擔心的。
按照丁鎮南的部署,陸戰隊兵分兩路。
第五陸戰師從戴蒙德港北上,在第十二陸戰師的支援下,以快速突擊部隊爲主,向加登裏奇推進。
這座城市在加爾的南面,其實是加爾的衛星城。
此外,加爾的國際機場就在加登裏奇郊外。
雖然丁鎮南沒有指望過空運,畢竟空軍的主力放在西邊,而且李天凌坐鎮,肯定得全力以赴的支持第二十四機步師作戰,但是在拿下加爾國際機場之後,就能利用已經動員起來的民航力量。
要說的話,達到了3萬架的民航客機與接近1萬架的民用運輸機,一直都是帝國軍用航空的戰略後備力量。
一直以來,帝國都非常重視民用航空,也就跟戰爭有關!
在30多年前,也就是第一代噴氣式民航客機誕生之後,帝國論議兩院就以“安全”的名義,通過了一項很有針對性的法案,要求航空公司保留20%的備用飛機,準確說是確保機隊有20%冗餘。
這項法案至今有效,只是做了一些必要的修改,比如主要針對航程超過5000千米,起飛重量超過100噸,載客量超過150人的大型客機,以及對部分規模較小、盈利能力較差的航空公司降低標準。
要往根本上講,帝國當局一直就把民航當成戰略預備隊。
當然,民航確實擁有極強的軍事價值。
不說別的,任何一架民航客機都可以用來運送作戰人員,而且都能夠利用貨艙運送單兵武器裝備。如果是大型貨機,可以直接運送標準尺寸的貨盤,在進行簡單準備之後就能運送軍用貨盤。
關鍵還有,民用飛機的使用與維護成本比軍用運輸機低得多。
當然,保有量還非常的巨大。
相對而言,大型民用飛機最大的問題,也就是對起降場地有較高要求,一般都只能在正規的機場起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