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書籤 | 推薦本書 | 返回書頁 | 我的書架

頂點小說 -> 其他小說 -> 此去經年

第39章 我們還是孩子

上一章        返回最新章節列表        下一章

“倒是你有什麼新鮮事啊?”我趕緊轉移話題,再任由她發展下去我非得被她訓得跟三孫子似的。

“下班的時候我剛走到電梯門口,看見那個傑瑞從口袋裏掉出了東西。Yourthingsaay!我告訴他。他回過頭看看地面,然後把東西撿起來。說了句Thanks!”

“然後呢?他要請你喫飯?”

“你丫言情劇看多了吧。沒然後了。”

“這也叫新鮮事?”

“可是你知道他掉出來的是什麼東西嗎?”

“寫好的情書?準備送你的戒指?”

“*****。”

我在牀上笑得直打滾。

綴綴以前對我說要去努力地改變生活,千萬不能讓生活來改變你自己。聽過後心潮澎湃鬥志高昂,但沒過幾天就把它拋到腦後,口耳之間四寸矣。我想這恐怕就是大人物和小人物之間的區別吧。

綴綴顯得很忙碌,每天義務幫同事做事,把沒人做的活都一手攬下來。在別人看來她是想巴結上司,討好同事,以便能在公司裏站穩腳跟。而在我看來,她是想多做點事,多鍛鍊一下自己的能力。總有一天,她會以高高在上的姿態俯身凝望着我們。

每到發工資的日子我們都會聚餐,多數時候是我們四個,少數時候把程爽和堵雪軍也拉上。有次在喫飯的時候程爽喝醉了,他拉着我的手對我說:“紀南,我不想過這種生活,這不是我想要的,我甚至不知道該拿什麼來愛你。沒有風花雪月,沒有花前月下,有的只是忙碌的工作和單調的生活,這和我預想的很不一樣。”

我本以爲他會躊躇滿志的跟我談五年計劃,可是對於現在和未來他比我還失望。真的,我從沒見過程爽這個樣子。“這纔剛剛開始,一切都會好的。好工作會有的,好生活也是會有的。就算是你一事無成,努力過就行了。”我發現我安慰別人的時候總是一大堆的大道理,可是擱在自己身上一點作用都起不了。我真的害怕程爽會對未來失望,我用力的去安慰他。儘管如此可依然看不到程爽眼睛中的光芒。轉過身他又舉起酒杯繼續和堵雪軍喝酒,直到兩個人吐得昏天黑地。

其實自從走出校園的那一刻,我就深刻的明白現實到底有多現實。班上好多的同學開始買彩票,做着一夜暴富的美夢。而我從來不買,因爲我不相信有運氣這回事兒。

我們是不是就這樣在底層從事着各種職業,兢兢業業,按部就班。拿着微薄的薪水循規蹈矩的生活,經歷着生老病死草木枯榮,然後在某一天告別這個世界。如果是我會萬念俱灰。如果不是,那又會是什麼樣?

80後的哥哥姐姐們把走出校園的那段歲月叫做“後青春期”不知不覺中我的青春都已經過去了一半了呢,可是我才0歲啊。

學校的寢室可以住到大三畢業,所以我們四個還是住在寢室裏面。我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離開了她們我該怎樣生活。我才發現我是如此的依戀她們,她們不僅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更是我生命裏不可缺少的部分。

當某天我離開這間被我住了三年的寢室,我會有多麼的捨不得;當某天我離開這些在我青春裏留下刻骨銘心的記憶的人,我會有多麼的難過;當某天我離開這片不明不暗的天空,我會有多麼的懷念;當某天我再次聽見我們曾經日夜歡唱的那些歌,我會有多麼的迷戀……

韓一對我很好,總是教會我一些工作上的事和一些爲人處事的道理。他的一些話推翻了我整個的世界觀,和他交流一番後才知道我把這個世界想象的是多麼的完美。

其實在你向着未來成長的過程裏,總會出現一些人和一些事,以各種方式讓你好好地看清楚這個世界。

突然感覺在校園裏學到的東西是多麼的貧乏,社會是座大學校這話說得一點都沒錯。有時候就算我把工作做得一塌糊塗,韓一也不會罵我,只是耐着性子告訴我該怎麼做。

每次開會的時候,別的部門經理身後的助理都是一身的職業裝,只有我穿着T恤和牛仔褲。韓一對此一點都不在乎。

工作的時候我都會把QQ隱身登陸,時不時地看看動態,或者關注一下班羣裏面都在聊些什麼。我從來不加入他們的討論,只是這樣默默地關注着。我和高中的那些同學不一樣,我不怕他們過得比我好。相反的我會默默的爲他們祝福,真心地希望他們的一切都能順風順水,正如班長所說:安得公司千萬間,大庇我班同學俱歡顏。

一次宣傳委員寫了一條心情,我看過後差點兒哭了。她在空間裏說:“我怕你們過得比我好,所以我用力地往前跑;我更怕你們過得不好,所以在遠方爲你們祈禱。”我立馬給她評論:“願那些四散天涯的孩子們幸福、平安到永遠……”她給我回覆一個笑臉。

喬木經常來我這串門,每次我都拉起架勢準備和他侃到底。我們說着各自的生活,感嘆着共同的命運。起初我不贊同我們的命運一樣,因爲他拿的是研究生學歷,我們有着本質區別。但是他從薪水,工作等方面推翻了我的定義。

有時候我們以爲生活會朝着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可是當你每天重複着同一種生活的時候才知道你錯了。錯得乾乾淨淨。

在過去的時候我們總是滿心歡喜地憧憬着未來,而當我們真正站在未來的時候又一次次地回頭張望過去。

我像是一個觀衆來看我經歷的這些年。

三歲時就上幼兒園,每天坐在媽媽的自行車後座上,向她彙報老師又教了什麼歌,哪個小朋友總是喫飯不洗手。在幼兒園裏跟小朋友搶蘋果,在老師面前裝乖孩子。記憶裏最深刻的就是趴在爸爸的腿上,爸爸拿着火柴棒給我掏耳朵。媽媽買回家的胡蘿蔔總是被我生着就啃了,啃不了就去餵我的小兔子。看着它一天天的變肥我總是忍不住擔心會不會被爸爸拿來當下酒菜。那個時候我很害怕打雷,每當打雷時爸爸就會把我從我的小牀抱到爸爸和媽媽的大牀。

五歲半的時候揹着大大的書包顛兒顛兒地去上學。脖子上永遠繫着一條紅領巾,其實我不喜歡戴紅領巾,老師說那是戰士們的鮮血染紅的,我怕血。在桌子上畫條線,學英國的資本家們搞圈地運動。旁邊那個老是流鼻涕的小孩要是越過那條線,我會立馬對着狠掐。數學課上手指頭總是不夠用,語文課上總是小明,小明的造句子。那個時候我最想見的人就是小明,他爲什麼那麼忙,不僅出現在我的作業本上還出現在別的同學作業本上,甚至老師都提到他。放學後我會像麻雀飛向金燦燦的麥田那樣飛回家。打開電視看貓和老鼠,哆啦a夢。那個時候我對什麼事情都好奇,最好奇的是男孩噓噓爲什麼不用蹲。那個時候我的理想是當科學家,造出一個叮噹貓。只要它跟着我,什麼都不用擔心。就連上廁所都不用拿紙。

十二歲的時候我開始上初中,去了離家遠一點的學校。我還是個小蘿蔔頭,坐在第一排。幫生物老師拿顯微鏡,幫地理老師拿地球儀。我是老師面前的小紅人,他們都疼我。看見同學之間鬧彆扭了,我就撒丫子跑到辦公室告訴老師。誰和誰拉小手了,誰和誰寫小紙條了,誰和誰跑到學校後面的林子約會了,這些只要我知道就等於老師知道。所以我的桌洞裏總是多出一些同學饋贈的小禮物,可我天生正直,禮物照收小報告照打。整個初中我的變化很大,才三年的時間我就以勢如破竹的速度長到一米六七。我對男女之間的那點事兒有了破天荒的瞭解。那個時候天總是藍的,雲總是白的,風總是輕的。那個時候白楊樹總是綠油油的。那個時候我總是每天九點睡覺六點起牀。那個時候生活總是多姿多彩的。

沒看完?將本書加入收藏

我是會員,將本章節放入書籤

複製本書地址,推薦給好友好書?我要投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