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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齊人之福(任性的四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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藺小仙自己回自己的別墅換衣服清洗,趙安和李清歌一起。

趙安還是簡單的多,洗頭沖涼,然後換上衣服,李清歌照樣多花了一些時間纔出來。

“晚上我們是在房子裏恩恩愛愛呢,還是去街上喫飯?”趙安問道。

這麼說,李清歌的選擇毫無疑問是後者,李清歌看着趙安欲言又止。

趙安坐在沙發上伸着懶腰,然後站起來拉了李清歌過去,等她坐下後,手掌搭在了她光滑的肩頭上。

“有什麼事情想說?”趙安看着李清歌的神情問道。

李清歌搖了搖頭,儘管是男女朋友了,可是不好意思。

“說吧,老夫老妻了,有什麼不好說的?”趙安撓了李清歌的癢癢。

李清歌笑了兩聲,打了趙安一下,“誰和你老夫老妻了。”

“那你快說。”趙安繼續撓她癢癢。

鬧得李清歌面紅耳赤了,笑個不停,李清歌這才按住他的手,然後看了看房門,壓低聲音地說道:“藺小仙你覺得她漂亮嗎?”

這種問題真的是沒有回答好,沒有在回答的時候掌握好神情和語氣,那就是作死,趙安這麼想着,李清歌也果然是在觀察着他的神色,於是趙安先皺了皺頭,然後才說道:“還行吧,有點像個洋娃娃,但是身材比例有點失衡。”

“你是說她胸太大吧。”畢竟是男女朋友了,討論下這樣的問題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李清歌這麼想着,所以直截了當地說道。

趙安點了點頭,“確實,太大了,我們中國人很少有這麼大的,基本上只在日本動漫裏見過。”

李清歌捧着趙安的臉,讓他抬起頭來,不讓他看着她的胸部,不然的話這時候兩個人討論的是藺小仙的胸部問題,他就一定會在心裏比較她和藺小仙的胸部。

“是的,太大了,那麼重,掛在胸口都嫌累贅。”李清歌其實感覺過藺小仙胸部的分量,確實沉甸甸的。

“像清清的就最好了,雖然豐滿,但是不會覺得是累贅。”趙安眼饞地說道。

“說正經的!”看在他算是稱讚自己的份上,而且符合自己的心意,李清歌不和他計較,“那你會喜歡摸藺小仙的胸部嗎?”

“當然不會。”這種原則性的問題,趙安必須嚴肅認真堅決地回答。

“你又沒摸過,你怎麼知道?”趙安的回答是讓人滿意的,但是李清歌還是尋根究底。

“那麼大,壓手你看那些小電影裏啊,男人摸女人的胸部都是抓來抓去的,那麼大那麼重,抓一會肯定就嫌累,怎麼會喜歡摸呢?”趙安有理有據的分析。

說的也是,李清歌也點了點頭。

“我就喜歡摸清清的。”趙安有些幽怨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免疫趙安裝模作樣,有點兒臉紅,不信任地看着趙安,“哼,說不定你摸了她的以後就喜歡摸了而且你也沒有摸過我的,說不定你摸了我的以後,就不喜歡摸了。”

趙安感覺機會來了,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促使李清歌在意這些問題,但是自己的女朋友琢磨這些是好事啊,趙安連忙說道,“她的好不好摸不管我的事情不過你的嘛,給我摸一下就知道了,肯定喜歡的,不信你讓我摸一下!”

“你當我是花癡女嗎?我就是這麼說說。”李清歌哼了一聲,站了起來,“走,喫飯去!”

趙安頓時大失所望,果然李清歌不是那種花癡無腦的女孩子,要想攀登那柔軟的山峯,並不是一蹴而成的事業。

唐代杜牧有詩云:遠上寒山石徑斜,白雲深處有人家。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

總有一天要吟詩的,趙安這麼想着,和李清歌一起出門喫飯去了。

趙安和李清歌選擇了去坡子街,趙安是肉食動物,而李清歌更是不偏食,只要好喫的都喫,在家裏喫的偏清淡一些,和趙安在一起也能夠選擇一些好喫的肉食滿足下口腹之慾。

李清歌本來就是那種很難喫胖的身體,而且身體健康,並不會怎麼在意什麼油炸的,膽固醇高的食物讓人一邊喫一邊擔心。

很多時候,就是這些油炸的,膽固醇高的,糖分高的東西纔好喫,人活着如果總是擔心食物不健康而不敢大喫特喫,那做什麼中國人啊!

“瞧那些美國人,喫的那些西餐,難喫而毫無烹飪的藝術享受,還不是各種肥胖高血糖高血壓的毛病?就要做大喫特喫的中國人。”李清歌喫着在口裏爆炸出油脂的烤串說道。

“你這種話被某些嚮往自由民主空氣,感慨國內食物充滿污穢和化學物質的人聽到,就會說你無知愚昧了。”趙安比李清歌喫的更多,李清歌點了烤串和手抓骨,趙安點了爆炒鱔魚,菜心dune河蚌和悶燒雞。

“我們普通老百姓,其實喫飽了喝足了,好好鍛鍊身體,記得經常體檢,大多數都是幸福的,遇到天災人禍命運多舛的話,其實在哪個國家都一樣。”李清歌皺了皺眉,“我們幹嘛討論這麼嚴肅的話題,等會我要喫冰激凌。”

“隨便聊聊,不過你也算普通老百姓?那我算什麼,我算第三世界生活在水深火熱的煤坑裏的貧民了。”趙安沒有想到李清歌的自我定義居然是“普通老百姓”,要是藺小仙的自我定義就是“要嫁給宇宙之主的小仙女”。

“夫憑妻貴,本天道門門主賜予你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李清歌說完有點不好意思,順嘴說的溜了。

“老婆。”趙安可是那種順着杆子就能往上爬的人,馬上喊了一聲,然後嘻嘻笑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害羞地瞪了趙安一眼,只是不好意思,但是並不反感,還有些砰砰心跳,她畢竟是個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女孩子,還並沒有那種要獨立生活去和別人組建成另外一個家庭的意識,被人喊老婆自然是會羞澀的,而且有些新鮮和奇妙的感覺。

在李清歌的愛情觀裏,並不是說談戀愛了,就一定要結婚,但是對她來說,自己找的戀愛對象,一定是要可以持續發展到結婚的,如果只是想着隨便談談,並不在意對方是否適合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李清歌不會有這樣的認知。

“喊老公。”趙安繼續嬉笑着,喜歡看李清歌被他逗的臉紅嗔怒的樣子,大概這是每個男人的樂趣。

“小安子!”李清歌不許藺小仙那麼喊,但是李清歌自己可以喊,因爲這是男女朋友間的玩笑,“哼,那個是古代的太監的稱呼。”

“古代的太監的稱呼是什麼?”趙安疑惑地問道,不過他當然是知道在古代“老公”是用來稱呼太監的。

“自己去查資料。”李清歌不是笨蛋,哪裏這麼容易上當。

“在古代,像我們這樣的,基本上你就可以算是我的女人了,非君不嫁的那種。”其實扯起古代的這些東西,趙安當然也不會比李清歌差。

“在古代,我父親就是封疆大吏,我媽就是誥命夫人,我是官家大小姐,你你是半夜爬牆的書生”李清歌想了想,覺得挺好玩的,接着構思,“不對,你是半夜爬牆的武林高手!”

“半夜爬牆的武林高手,爬進你家裏,那是採花賊。”趙安很遺憾地說道,“其實我想當淫賊的,可是我壓根就沒到手,只能說是採花賊了。”

“哼,你這個採花賊,居然敢夜闖官邸,你可知道這是死罪,本小姐可是天道門掌門人,還不速速束手就擒,或者本小姐可以暫且饒你一命,交由官府從輕發落!”李清歌興高采烈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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