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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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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驕傲

清香城最珍貴的地方不是有一座美麗而堅固的城池,更不是有一個所有人口中都讚美的大王。

歐陽修認爲,這個城池最大的魅力在於他有無數的可能,今天的乞丐會變成富翁,今天的膽小鬼會變成極爲強悍的戰事,今天還在街頭依靠出賣皮肉過活的舞姬,明天有可能會變成光芒四射的舞蹈之王。

精靈兒的成功就給這個傳說做了最好的註腳。

一曲舞傾人城,一展歌喉傾人國!

王大用在看了精靈兒的舞蹈,聽了她的一首歌之後,做了這樣的評價。

阿伊莎似乎陶醉在自己的舞蹈裏,除了跳舞之外,對外面的世界不聞不問。

雖然每日裏只在汴京這座茶樓裏跳一曲舞,十天才一展歌喉,即便這樣,想要在汴京茶樓訂一個座位,也需要排上很長時間的隊。

清香城非常的安全,沒有人強迫阿伊莎幹什麼,酷愛舞蹈的清香城貴人澤瑪,甚至放下話來,不許任何人去打攪清香城的精靈兒。

有了澤瑪的保護,阿丹的事情並不多,甚至說沒有任何的用處,甚至還需要阿伊莎來養活。

重逢的喜悅很快就消散了,這是一個常理。

少年人的熱情來的快,去的也迅速,平淡的生活對他們來說如同死一樣可怕。

阿丹的刀法很好,他如今對付的正是一堆松木柈子,一柄斧頭在他的手裏如同一柄長刀,起落之間,小腿粗的松木柈子就裂成兩半。

他已經劈了很久的柴火

“阿丹,你如果不喜歡留在這裏,不如快點去巴格達吧,那裏更需要你。”

阿伊莎沒有感覺到這句話有多麼的傷人,初見時的感動漸漸褪去之後,她又成了那個驕傲的公主。

阿丹手裏的斧頭劈歪了,松木柈子被斧頭擊打的飛了起來,阿丹探手捉住松木柈子,重新放在木頭樁子上,順手劈成兩半。

阿伊莎見阿丹不理睬自己,跺跺腳就上了樓。

正在劈柴的阿丹停了一會,然後繼續劈柴,只是手上的力道大了很多,每一斧頭下去,斧頭都會深深地斬進木頭樁子

佝僂着後背的迪伊思看到了這一幕,長長的嘆了一口氣,這些天,阿丹不止一次的請求阿伊莎隨自己回去,要她莫要忘記自己是一個公主,而非一個下賤的舞姬。

酒樓上掉下來如雨般的錢幣,對一個舞姬來說是莫大的榮耀,但是,對一個公主來說,每一枚錢幣都代表着一次最深重的羞辱。

就是這句話惹怒了阿伊莎

兩個固執而又驕傲的人在一起,就註定了不會平安,

天色剛剛亮的時候,阿丹背起自己的破舊的揹包,提上自己已經沒有寶石的長刀,披上自己已經有些破舊的披風,赤着腳走出自己的房門。

他的動作很輕,即便是很重也吵不醒此時正在沉睡的阿伊莎。

屋檐下的松木柈子很多,磊得整整齊齊,最上面一根柴火因爲迪伊思的不小心弄得向外長出來一些,阿丹隨手把這根柴火碼整齊。

然後就拉開了大門。

拉開大門之後他有些愣住了,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襖蜷縮在門外,黑色的頭巾上滿是霜花,似乎等了自己一夜。

“有一個人對我說過,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這是留給採花人的考驗。

如果採花人能夠忍受玫瑰尖刺帶來的傷痛,最終還是能夠得到玫瑰。

如果因爲尖刺傷了你,你就放手,你就會失去這朵最美麗的玫瑰。”

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臉上遊動,等到迪伊思安靜下來之後阿丹才笑道:“我從來都沒有放棄。”

迪伊思笑道:“這纔是好孩子,進屋去吧,我給你做了你最喜歡喫的抓飯,加了胡蘿蔔和蔥頭,羊肉燜的金黃,你一定會喜歡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軀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傭兵營地裏找一些活計乾乾,整天劈柴,會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鷹總是幹鼴鼠的活計,難怪阿伊莎會不喜歡,我都開始討厭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們的敵人,你怎麼能夠爲他效勞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師穆辛總是說我不如他的另一個學生鐵心源,阿伊莎也說我沒有統治一個國家的能力和謀略。

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這位學長學習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麼樣的過人之處。

等到有一天我擊敗了我的學長,我會再來到阿伊莎的面前,親口告訴她,她說錯了,阿丹纔是天神的寵兒。”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夠留下來

她認真的打量着器宇軒昂的阿丹,墊着腳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輕輕地觸碰一下就算是親吻了他。

然後從臃腫的老羊皮襖裏取出一雙嶄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邊,強行要阿丹坐在門檻上,用一塊潔白的綢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滿塵土的腳底板。

最後用兩塊厚實的麻布裹住阿丹的雙腳,給他穿上牛皮靴子。

這一次阿丹沒有拒絕,他的舊靴子被阿伊莎給丟掉了,又不願意穿阿伊莎買來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線。

“傭兵也需要一雙好腳板”

阿丹披着還帶着迪伊思體溫的老羊皮襖走掉了,長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長刀上的紅色綢布,隨着他顛簸的腳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團搖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時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過後來到了一樓的飯廳。

很奇怪,飯廳裏今天空蕩蕩的,那個雄壯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沒有出現。

“阿丹去哪裏了?還在生我的氣?有和我生氣的時間應該快點趕回巴格達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溫溫的牛奶就着一點糕餅慢慢的喫飯。

“阿丹走了。”迪伊思給阿伊莎擦擦嘴角,這孩子只要喝牛奶總是弄得到處都是。

阿伊莎正在喫東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動,扭過頭驚訝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認爲阿丹會走。

“真的走了,天上還在落霜花的時候就走了。”

阿伊莎丟下手裏的糕餅,匆匆的來到阿丹居住的房間推開門之後,再一次愣住了。

她給阿丹置辦的那幾套精神的漢家武士服被疊的整整齊齊的放在牀頭,地上還有兩雙靴子

“他沒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連連點頭道:“是啊。”

“他光着腳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連連點頭道:“是啊,是啊!”

“你爲什麼不攔住這個傻瓜?”

迪伊思連忙搖頭道:“我攔不住!”

“他回巴格達了?”

“沒有回,因爲沒錢,阿丹準備先當一陣子僱傭兵,去黑山剿滅最恐怖的一窩蜂馬賊,賺到錢之後買雙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頭暈,扶着門框無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鐵青的面龐搖搖頭道:“阿丹是一個高貴的王子,驕傲而勇猛,他怎麼可能用自己心愛的女人給別人跳舞換來的錢買的靴子。

這是一件比光着腳更讓他難堪的事情。”

“蠢貨!”回過氣來的阿伊莎咆哮了起來。

轉身就出了房門,提着裙子沿着街道向傭兵營狂奔。

迪伊思搖搖頭就回到了飯廳,給自己裝了滿滿一碗肉粥,快活的喫下去之後拍拍肚皮道:“早知道捨不得他,還捨得傷害他,真不知道這些年輕人是怎麼想的。”

天快黑的時候,阿伊莎疲憊的走進院子,被迪伊思攙扶着躺在牀上,嘴裏依舊喃喃自語道:“他真的光着腳去剿匪了,他真的光着腳去剿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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