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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 104 章 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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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言最終沒能離開。

沈靳第一次向她展露他的強硬。

她退,他進, 步步緊逼, 一路從門口糾纏到牀上。。

在那張他們共枕了五年的大牀上,極盡癲狂和沉淪。

除了夢裏在大理那次, 結婚五年,他們還從沒有像這樣瘋狂且毫無保留過。

夜色深濃裏,虛實對比的強烈落差也讓夏言情緒失了控, 在他沉沉壓迫而來的那瞬, 被他緊緊壓扣在頭頂的手掌因歡/愉而扭曲屈起,濡沫交纏的脣舌裏, 眼淚一下就掉了下來。

沈靳動作微頓, 指腹一點點地擦掉她眼角的溼潤。

“別哭。”他啞聲低語, 氣息微喘着,動作從激狂慢慢轉爲溫柔,剋制伴着失控。

這樣的沈靳讓她心裏越發難受, 眼淚越掉越多,幾泣不成聲,手臂卻緊緊抱住了他, 胡亂地回吻他,把他當夢裏的沈靳, 可是腦中迴轉過林雨和童童開心笑鬧的畫面時, 這樣肢體交纏的畫面慢慢變成了他和林雨……

她用力推開了他,扯過被子,背過身, 喘息着,平復着。

沈靳面色複雜地看向她。

“早上我遇到你之前去找過童童。”夏言啞聲開口,抓着被子慢慢坐起身,“林雨也在,和童童玩得很開心,我就沒過去。”

沈靳倏地看向她的背影。

“當初我出事前,你媽和我說,希望我能接納你和林雨。我想我是沒有這樣的胸懷的,所以我覺得不如我退出,成全你們。我什麼都可以不要,把童童給我就好。”

低聲說完,夏言下了牀,被沈靳拽住手臂

“我不知道她爲什麼會在那裏。”沈靳嗓音很沉,“但我說了,我和林雨沒有任何關係。”

夏言沒回頭。

沈靳掐着她手臂將她掰轉向他,盯着她眼睛,啞着嗓子一字一句地澄清:“夏言,我和林雨真的沒有任何關係。”

眼睛裏的認真像極了夢裏沈靳和她澄清時的樣子。

她笑了下,又想哭:“我相信你。”

“沈靳,其實無論你和我說什麼,我都會無條件地相信你的。”

“可是……”

她聲音微哽,“可是沈靳,我們回不去了。”

他說他和林雨是清白的,她相信他,夢裏她願意相信他,現在依然會選擇相信。如果是以前,她甚至可以當作什麼也沒發生過,只要他不喊停,她就這麼平靜地讓日子繼續過下去,可是她知道她回不到以前那種甘之如飴的狀態了,她得到過他的愛情,有過對比,也產生了落差,她沒辦法再回到當初那種相敬如賓的生活了。

哪怕只是一個夢,她也回不去了。

從沈靳家回來,夏言一直在想,她該怎麼去平衡那個夢境帶給她的失落。

紀沉勸她放下,面對現實,可是真的要放下時,心很疼,不是生理上的不適,就是疼得難受。

清醒前一夜,沈靳牽着她手走遍古城的大街小巷,在她酒吧給她唱“知足”的樣子一遍遍在腦中回放,他們一起領證、一起下廚做飯的畫面也一遍遍地回想,他叫她回去,說想要和她長長久久地走下去,可是她回來了,他人呢?

所有人都告訴她是假的,是她臆想的,勸她放下,可是夏言發現,她真的放不下,也捨不得放下

她想把“遇鑑”做起來,一個融合傳統編織工藝與現代家居的品牌。紀念那段永遠不可能存在的愛情也好,情懷也好,她都想把它做起來。

紀沉說她瘋了,她沒有任何的工作經驗,哪怕她早期在網上經營着個叫“sky天空”的手工編織女包品牌,也只是小打小鬧的規模,怎麼可能在沒有任何經驗的情況下隻身跨領域投入高端家居市場,光組公司就不是她一人能做的,更何況還需要大規模的成本投入。

夏言想她大概是真的瘋了,哪怕不可能成功,她也非要試試不可。

“遇鑑”是她和沈靳愛情唯一存在的見證,她沒辦法把夢裏那個沈靳變回來,但是這個他們一手創立的品牌,她就是窮盡一生,也要把它還原出來。

在全身心投入它之前,夏言想先去一趟大理。是念想,也是告別,大理那一夜的夢太美,沈靳站在歌臺前,手握着話筒給她唱“知足”的樣子也太美,她捨不得遺忘。她想去走走,看看這座滿足過她對愛情的所有幻想的城市和夢裏的樣子有什麼不一樣。

她沒有告訴任何人,大半夜的一個人在手機上訂了機票,2016年的交通和網絡比2011年要發達許多,她訂了最早那一趟的航班,早上六點多,凌晨四點就出了門,到機場時人還很少,值機的人不多,然後在稀稀落落的值機乘客裏,夏言看到了林雨,不期而遇。

夏言不知道該怎麼去解釋這種特別的緣分。

林雨也看到了她,隔着一米多的距離,微微笑了下,沒打招呼,而後隨着排隊的人流往前走。

她先辦完的值機手續,辦完時卻沒有馬上走,在隊伍外等她。

夏言辦完值機手續一回頭就看到了她。

林雨衝她微笑。

夏言也勉強彎了彎嘴角。

兩人幾乎是一前一後地一塊到了安檢口,同個隊伍,林雨排在了夏言身後。

“那天在童童學校我好像看到了你。”林雨終於開口,“沒想到果然是你回來了。”

她微笑,突然輕語了聲:“真好。”

語氣裏的感慨讓夏言不覺側身,看了她一眼。

林雨也看向她,笑了笑:“其實夏言你知道嗎,我是真的渴望過你永遠醒不過來的。”

“我愛沈靳,愛他愛得要瘋魔了。”她說,泛淚的眼睛看着夏言,“從五年多前第一眼看到他我就對他無法自拔了,可剛好那個時候,你們剛剛領完結婚證,就晚了那麼幾天,他就已經是你的了。”

“你不知道那個時候我有多遺憾和難過,又有多慶幸。很多人都說,你們是相親結婚,認識三天就領證了,你心臟不好,活不過25歲了。所以我覺得我可以等,我還年輕,我就盡心守在他身邊,熬個三五年,把你熬沒了,我的機會就來了。”

她衝她笑了下:“夏言,其實是你誤會了,不是他給了我他喜歡我的錯覺我才覬覦你的位置,而是你給了我希望。是你的病給了我的希望。”

“所有人都給你的人生判了生死,都說你活不長了。你死了,他總還是要再成一個家,既然我錯過了第一次,我就不想再錯過第二次,所以我可以等。我想盡可能長地守在他身邊,等你走以後,他自然就會看到我了。在他看到我之前,我要他先看到我的能力,不只是事業上的,還有家庭上的。所以工作上我盡心盡力,生活上我接近你,接近你婆婆,接近童童,我把你婆婆和童童收服得服服帖帖,把你的言行舉止也模仿得很像,我就是想讓他有一天發現,哪怕你不在了,他身邊依然有一個最適合他妻子的人選。”

夏言笑笑:“既然你有這樣的心機,爲什麼不去找一個更值得的男人。”

林雨也搖頭笑笑:“有他那樣一個人在面前,哪裏還能看到別人。”

“人都有些慕強心理的,我是看着他一步步把公司做大做強的,親眼見過他的殺伐果斷雷厲風行,他的優秀出色只會讓我越陷越深。他從沒有給過我他喜歡我的錯覺,他沒喜歡過我我知道,但正是因爲他對你的專一次才讓我更迷戀,我小心翼翼地藏着對他的喜歡,甚至不敢讓他知道,怕他知道了我連守在他身邊的機會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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