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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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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這些日子過得不錯。

她跟周遭鄰里結交,只說自己男人死了,帶着兩個女兒閉門過活。鄰里都是善心人,憐她不容易,平日經常幫襯。那些小媳婦經常串門聊天,也會介紹些縫縫補補的活給她。所以她雖然累,但心裏踏實。

小女兒最近在用功讀書,早上很早就起牀,幾本書全癱在桌上,她在紙上寫寫畫畫,忙得頭也不抬。有時候弄到深夜,還要點燈熬油。

她笑她說:“你這是要考狀元嗎?沒得熬壞了身子。”

女兒卻說:“我要寫本書,所以要看許多材料。”

“寫書?”李氏覺得驚訝,這在她看來似乎是秀才老爺們才能幹的事。

“我想寫點東西,再賺些錢。”女兒說,“不能讓你太操勞。”

李氏心裏感動,與她說:“你能掙錢幫襯家裏,娘很高興。但掙不到也沒事,你才這麼丁點大,又生過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實在不行,咱們再搬家,找個便宜的住處。”

女兒答應得好好的,轉頭又看書去了。

李氏想,讀書識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兒,才十三歲就能養家了。她家老爺是不知道女兒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會這麼作踐她們。

三姐從外頭回來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卻冷得直打哆嗦,一進門就長嘆了口氣:“還是沒找到工作,工廠裏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說:“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學你妹妹寫文章,你也會寫字不是?”

三姐卻笑道:“我可寫不出來,過去在學校裏老師叫我寫文章時,我就頭疼,半張紙能寫一個時辰,寫的文章也狗屁不通,還是別爲難自己了。五姐就是有這份才氣,她纔讀了幾年書啊,寫出來的東西像個大人似的。可見她人雖然小,心卻不小,我瞧她讀的那些書,許多連我都不懂。”

李氏聽了,心中更是欣喜,嘆小女兒聰明。

“五姐呢?還在屋裏悶着?”三姐問。

“是啊,這都一個多月了,也不出門,看着人倒是長胖了不少。”

娘倆對視一眼,笑了起來。

這時,門簾晃動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個信封走出來。

“三姐,等會兒你出去的時候,幫我把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過來一看說:“咦?這不是寄去《小說週刊》的。”

“這是寄去一家報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報》……”三姐的臉色就變了,“這……這報紙我看過,不是什麼好報紙,你怎麼往這裏寄!”

“怎麼?有什麼不好?”李氏忙問。

三姐站起來,戳了妹妹的頭一下說:“人家《小說週刊》給你一千字兩個大洋,你不好好寫文章,報答人家慧眼識‘英雄’,反而往這些亂糟糟的報紙寄。”

雪蘭卻搖搖頭說:“姐姐只管打開來讀,我寫的東西絕不下作,只是這種文章不好往《小說週刊》發表,我寄過去人家也不要。”

三姐瞪了雪蘭一眼,就打開來讀了。幾頁紙之後,她整個人似被迷住了,坐在凳子上一語不發,直到李氏喊她喫飯,她還一聲不吭,看完之後,她着急地看向雪蘭:“後面怎麼了?這韓海龍竟然因爲一顆珠子就去了戰國,你是怎麼想到這種劇情的,好巧的心思。”

雪蘭想,這得問第一個發明穿越的人,她不過仿造罷了。

三姐對這文章愛不釋手,連飯都不喫了,又讀了一遍後,圍上圍巾就要出門。

李氏問她:“你這是要去哪兒?”

三姐邊走邊說:“給妹妹寄信去。”

雪蘭的這部小說取名爲《燃秦》,她寫了前三章寄出去,內容是用鋼筆一筆一畫寫的,修改了許多遍。這鋼筆花了雪蘭一個大洋呢,她毛筆字沒救了,鋼筆字還湊合能看。

她還爲自己取了個筆名,《妻妾成羣》的落款就是劉五姐,但《燃秦》是寫給大老爺們看的,怕男讀者不能接受女作者寫的文章,所以才取了筆名。

她本想起個筆名叫“霸氣側漏”的,但考慮到太調侃了,有耍寶之嫌,最後定了箇中規中矩、十分低調的名字——雪後山嵐。

‘雪嵐’二字取自她前世的名字‘雪蘭’,‘雪後山嵐’有風雪之後,山嵐被白雪覆蓋之意,頗有壯闊靜謐的美感。

前世,她父親還沒有去世前,有一次帶着媽媽和她一起上山玩,結果忽然下起了大雪,他們困在山間的賓館裏,不能出門。

可是那天,父親一手抱着她,一手摟着媽媽,一同遙望窗外雪後美麗的山巒,雪蘭當時雖小,卻記得父親的感嘆。

他說,真美啊!

許多年後,這一幕也深深印在雪蘭的腦海之中,他們一家的幸福就在其中了。

所以這個筆名,也有雪蘭對前世那個世界深深的懷念之情。

雪蘭和李氏正在喫飯的時候,卻聽到有人敲門。

“這麼快就回來了。”李氏以爲是三姐,急忙去開門,誰知門口站着一位郵遞員。

《小說週刊》又寄了信來,原來雪蘭收到了讀者來信。

一個叫李琳的女學生給她寫了封信,她自稱是北平女子師範學校的學生,希望能得到雪蘭的首肯,允許她們把《妻妾成羣》改變成一部話劇,她們準備在校慶活動裏演出。還說如果可以,希望她本人能來觀看。

雪蘭覺得這是好事,想到那所學校離這裏也不遠,就寫信去答應了。

此時,北平女子師範學校的戲劇社裏,幾個女孩子正湊在一起討論。

“你們不知道,我第一次讀這篇文章的時候,都有點渾身發麻的感覺,寫的太好了,我當時就想一定要改編成話劇,劇本我心裏都有數了。”李琳說。

她是二年級的學生,父母都是教師,作爲一個喜歡看電影和小說的女孩,她是話劇社裏的活躍成員。

社長程美箏有點猶豫,女孩帶着一個白髮箍,烏黑筆直的長髮落在身後,她說:“原作好是好,不過這故事太陰暗了,不少情節有些變態,排成話劇真的好嗎?”

“戲劇就是有其誇張的藝術形式,而且這樣的故事不正說明了那些陳舊腐朽勢力的可怕嗎?女主角採薇爲了在這樣可怕的環境中活下來,學會了心機和城府,學會了陰險和狡詐,她和幾個妻妾明爭暗鬥,手上也染滿了鮮血,表面上看她成功了,她在沈府落地生根,成了這家庭的一員,實則這不過是多了一個死去的靈魂。富貴安逸只是表象,其實暗藏了滅亡,直到她的兩個女兒相繼死去,她才知道這一切不過虛妄。人性的貪婪、狠毒,母親的勇敢、堅強,對女兒的愛和保護,這些雜糅在這個女人身上,讓她變得十分鮮活,彷彿躍然紙上。所以作者是可憐這個女人的,她對這個女人存着深深的憐惜,她不是天生這樣,只是萬般無奈纔有這種結果。”李琳激動的說,“所以我相信,這會是一部好戲。”

“沒錯。”組員範曉微也說,“這篇文章有很深的批判意義,不但深刻地揭露了舊時代的腐朽,還寫出了在這種變態的環境下人性的醜惡,所以才震撼人心。我認爲那些可怕的情節不但要有,還要重重的描寫,只有這樣,才能深刻昭示作者筆下陰森的世界。人家作者寫的好,我們改編就要更好,否則弄個四不像,人家作者也不會滿意的。”

“那……演員怎麼辦呢?這戲裏需要幾個男演員呢,要不女扮男裝上?”程美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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