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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沒有傳奇,沒有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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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劍拔弩張的時刻,李傑有種差點崩潰的感覺,因爲,因爲……和他鋒芒相對的四個弓箭手,全部都是女人。

而且都是年輕女人,漂亮不漂亮兩說,但她們看上去都非常的挺拔、健康、充滿活力,都是小麥色的皮膚,披散的褐色波浪形捲髮,眼睛都很大。而且,她們穿的衣服布料都很少,幾乎只是遮住了關鍵的部位,而且還是赤腳,只是腰上掛着60公分左右的砍刀,背上還揹着箭袋。

李傑差一點認爲,他是一不小心穿越到了古代的某個異族部落裏,這個部落以女人爲主,她們正需要一個精壯的男人……李傑這麼想的時候,嘴角的笑邪惡得就要流出哈喇子來了。

李傑忍不住在心裏問自己,李傑你確定你還是在末世裏嗎?

四個弓箭手一句話也沒說,弓箭依然張着,箭頭對準了他的腦袋。李傑看得出來,這些弓箭看似簡易,卻是一種威力很強的複合弓,在短距離內,它的殺傷力不比手槍差多少。它缺陷是有效射程短,而且發射的時間比較長,而最大的缺陷是,它需要人力來維持。

所以李傑希望她們趕緊放下弓箭,因爲這樣僵持的時間長了,他怕她們手一軟……不到一米的距離,他肯定自己的腦袋會被弓箭射穿的。但是,儘管他的槍也同時對着其中的兩個弓箭手,她們卻毫無畏懼。

李傑沒有聽到祝風有什麼動靜,這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他也被人用弓箭頂住了腦袋,另一種可能是……他正在冷眼旁觀,也許也不是冷眼,而是幸災樂禍的眼光……

還好在這個時候,烏尼莫克的駕駛樓裏走出了一個人。

一個年輕男人,個頭不算高,看起來也不算很強壯,同樣是一頭捲曲的長髮,皮膚要黑得多,有一個很挺的鷹鉤鼻,留着一抹口子須,而且,還帶着兩個大圓圈耳環。男人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多,上身更是****的,但下身是一條迷彩長褲,戰鬥靴,****的肩上掛着已經空了的子彈帶,手裏提着一把比女人們大兩倍的砍刀。

李傑不由得有點羨慕他,因爲他覺得他們這一夥人都非常的性感。

青年男人吹了一聲口哨,那四個女弓箭手立刻收起了弓箭,從李傑眼前退開,跳到了車下。當她們跳下車的時候,李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了,因爲他彷彿發現,她們的短裙下面,是什麼都沒穿的……一時間,他有點熱血上湧,老實說,他很久都沒有這樣了,自從米諾死了,季憶杳無蹤跡,他也沒有再對什麼女人起過波瀾,哪怕是見到了謎一樣的李莎。而這一瞬間,他就像回到了那甜蜜而不堪的少年時代,只是在老土的港式******片裏看到一點裸露的鏡頭,就渾身煙熏火燎的不能自已。

當然李傑早已不再是看港式******片時的初哥,他還是很鎮定的下了車,這時候他看見祝風正在向他走來——這傢伙正被人用弓箭指着後腦,這讓李傑心裏稍微好過了一點,畢竟他不是在一旁看熱鬧。不過很快李傑就很懷疑祝風是不是真的那麼被動,因爲他發現押着珠峯的,不過是兩個少女而已。比李傑剛遇到的四個弓箭手還要年輕,還要挺拔,還要充滿活力,看上去只有十四五歲,新鮮得好像沾着雨水的半熟果子。

李傑覺得自己押的這一寶真是押對了,要是他剛纔選擇的另外一隊人,那該多麼的煞風景?而同時,他又是多麼的羨慕那個帶大耳環的青年男人——李傑看到,除了押着祝風的兩個少女以外,那輛長頭中巴裏下來的也全都是女人……不,準確的說,除了一個三十多或許四十,但風韻猶存的女人外就都只是女孩,那兩個少女就算年齡大的了,剩下的幾個,和古瞳那個小蘿莉也都差不多。

連同五個成年的,一共有……十個。

一個男人帶着十個女人,這還不夠李傑羨慕的嗎?

“怎麼稱呼?”鷹鉤鼻的男人笑着問了一句,李傑發現,這個長得很黑,很有異族韻味的男人笑起來還真帥,那一瞬間他甚至想起了林野,這個男人雖然完全不是林野那種男人裏面獨一無二的俊美,但是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笑起來的時候非常的迷人。李傑肯定他自己是沒有搞基的傾向的,所以他很肯定,這個男人的笑容真的很迷人,李傑沮喪的覺得自己很挫,雖然他靠着各種機緣巧合勾搭上了季憶那個妖精,但是他沒有這個男人這樣的迷人,李傑相信那些女人肯定是死心塌地的跟着這個男人的。

“李傑。後面那個是我的同伴祝風。”李傑心裏沮喪歸沮喪,表面上看起來,他卻好像還是很拽的樣子。對方人多,但真打起來,李傑覺得如果他和祝風不能把這支以女人爲主的隊伍全部打趴,那他們直接可以去死了。

“我叫蒙饒芒錯,你一定沒有聽過這樣的姓氏和名字。”鷹鉤鼻的男人用他很深的眼睛看着李傑,他的眼睛就像一潭水那樣深不可測。李傑見過幾個眼睛很深邃的人,魯斯是一個,但魯斯的深邃很安定,像一處風平浪靜的港灣,李莎也是一個,李莎的深邃很神祕,像充滿傳說的深海,而這個男人的深邃則帶有一種野性,像一潭原始叢林裏的地下湖,指不定裏面突然冒出什麼怪獸來。而他的普通話講得很爛,但不是外國人說中國話的那種味道,而是,像漢化多年,但不改自己的鄉音的少數民族。

如果李斯特在就好了,他一定知道這個古怪的名字的來歷。

而這個古怪名字的男人接着說:“我們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用過自己的姓氏了,在城市裏,我們姓張姓李姓王姓很多漢人的姓,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忘記自己的祖先和信仰。我們,是楓藜族的後人。”

李傑搖了搖頭,說:“你說的這些我不懂。不過我想提醒你,不管你是什麼人,在喪屍看來都是一樣的,那就是食物。”

蒙饒芒錯又笑了笑,點點頭說:“你是在提醒我你剛纔救了我們對嗎?好吧,多謝你。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目的,剛纔你確實是救了我們。你是軍人?”

李傑說:“算是吧。其實類似你們剛纔的戰鬥,與我們毫無關係,我們只是路過的。之所以決定出手相助,是我發現你們嘗試脫困的計劃很聰明,也很大膽。你們差一點就失敗了,因爲你們已經沒有彈藥,僅僅依靠弓箭,是不可能衝出喪屍羣的。你是一個賭徒,我也是。所以我決定幫幫忙。這地方已經很久都沒有人了,說說看,你們又是來幹什麼的?圍攻你們的,又是什麼人?”

對於賭徒這個評價,蒙饒芒錯似乎很認同,所以對於李傑出手相助的理由,他也很認同。他說:“那是一夥貪得無厭的匪徒,我試圖和他們做交易,可他們的頭子看上了我們族人的女人,想要把她們都抓去,最後還一直追到了這個地方。這一路上我們損失的三分之二的族人,但是他們的損失更大,至少比我們多三倍。從最開始只是一般的交惡,到最後變成了不死不休的死仇。我們和他們都沒有放過對方的打算,但是我缺乏現代武器,這是一個致命傷。我們只能和他們邊打邊跑,他們一再付出慘重的代價,但我們也一直無法完全擺脫他們。但我並不是慌不擇路才跑到這裏來的,我到這裏來,是來尋找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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