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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九十章 我心甘情願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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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那當然,我的成績是班裏最好的,我還是合唱團的主唱呢,你們學校有合唱團嗎?”金月一提起自己在學校的生活,立馬把腦袋又抬高了一些,她沒白和洪濤自學一年,至少在很多女同學都撓頭的數學方面,她開竅得更早,這也就讓她有更多的時間去琢磨其它功課。

  “沒有,不過我弄了好幾個籃球隊,一共有四個學校,每週都有籃球賽,初八還有一場我們球隊的比賽,到時候我接你來,去給我加油去吧。”洪濤上初中這一學期以來,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這個籃球聯賽了,至於說學習成績,他覺得那是必然的,如果不得第一,反倒不正常了。

  “你都比我高這麼多了,以前咱倆差不多高的,爲什麼男孩子比女孩子長的快呢?”金月對於洪濤弄個什麼籃球隊並不感到太驚奇,她從小就跟着洪濤屁股後面滿街跑,對着個鄰家男孩是什麼德性她很有發言權。

  “那必須的,男孩子比女孩子喫的多嘛,所以長得快,別灰心,你還能長好幾年呢,以後多喫點,多運動,就能追上我了。”洪濤站住腳步,把金月拉過來,兩個人面對面比了比,確實,自己這一段時間長的格外快,六年級的時候金月的腦袋頂還和自己的眼睛一邊高,但是剛過去半年,她的腦袋頂就只能和自己嘴一較高下了。

  “你盡瞎說,小學的時候你就蒙我。說我唱到區裏就有音樂課的優和加號了,可是一直到畢業我也沒有加號!”隨着談話的增多,金月和洪濤之間那種陌生感慢慢消失了。說到可恨的地方,金月還輕輕踢了洪濤一下。

  “哈哈哈哈,咱來接着錘子剪刀布吧,誰輸了誰當馬,五十步的!”洪濤覺得這麼你一句我一句的問答沒什麼意思,主要是也沒什麼可說的,乾脆還是老一套吧。這個遊戲以前經常玩。

  “我三十,你五十,你都比我高那麼多了!”果然。金月也來了興趣,這個遊戲多少能喚起一些對美好時光的回憶。

  “一二三……哈!一二三……哈!哈哈哈哈,你輸啦,快快滴。小馬駒……駕!”第一把金月就輸了。洪濤很沒有風度的一把抓住想要逃跑的金月,然後讓她撅好,自己爬上了她的後背,還拍了一下她的帽子。

  “你和豬……一樣沉!”金月是個要強的好孩子,儘管剛纔動過逃跑耍賴的念頭,但是被洪濤識破之後,二話沒說,背上洪濤。踉踉蹌蹌的往前走,願賭服輸嘛。

  “一二三……開!哈哈哈哈哈。你又輸啦,趕緊趕緊,剛纔的步子有點小啊,涉嫌耍賴,這回要邁大一點。”第二把金月又輸了,雖然撅着嘴用一雙大眼睛忽閃着洪濤,試圖贏得一點同情,可惜的是洪濤已經開始往她背上爬了,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二三……開!哦……哦……哦!我贏嘍,小毛驢,撅好!再低點……不成,到這邊來……”第三把終於是金月開胡了,她的腦門上都已經開始冒汗,如果再不贏的話,估計她就得坐地上耍賴了,以前她也經常這麼幹。不過現在既然贏了,她就不準備放過洪濤,一定要報仇,不過洪濤身材太高了,現在又是冬天,金月穿得鼓鼓囊囊的,不好爬到洪濤背上去,於是她想了一個辦法,讓洪濤背對一個院門撅着,然後她站到臺階上,一下就撲在了洪濤的背上,兩條腿夾着洪濤的腰,穩穩當當的背住了。

  “洪濤……我和你說個小祕密吧,偷偷和你說,你不許告訴別人!”走了十多步之後,金月突然趴在洪濤的耳朵邊,小聲的對洪濤說着。

  “說吧,我聽着呢……”洪濤背金月就沒那麼費勁了,不光不費勁,還能一顛一顛的走。

  “我告訴你啊,其實吧……我……嘿嘿嘿……你數多少步了嗎?”金月都快咬住洪濤的耳朵了,吭吭唧唧的半天,也沒說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最後才問了洪濤一個問題。

  “……好啊!你也學壞了啊!這就是四十九步,還差一步就到了!”洪濤差點沒把金月給直接扔到地上,自己這個天天玩鷹的主兒,居然讓老家賊啄了眼,還有王法沒了!

  “胡說,我數着呢,這是第11步,你不許耍賴,還還差39步呢!”金月也不示弱,既然她要設計洪濤,肯定還有後手,胡攪蠻纏她從小就會。

  “憑什麼你說11步就11步?”洪濤不打算讓步。

  “那憑什麼你說四十九步就四十九步啊,我不管,我就說是十一步!”金月果然是有後手,她一邊和洪濤掰扯,一邊雙腿和雙手都緊緊的纏住了洪濤,就像一個樹袋熊,牢牢的固定在了洪濤後背上,反正她知道洪濤不可能動用武力把她扔下去,索性就在洪濤背上和洪濤耗着,誰累誰知道。

  “……得,算你狠,數着啊!”洪濤馬上也明白過來了,在這種情況下吵嘴,對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喫點虧就喫點吧,誰讓自己剛纔走神來着呢。

  但是金月顯然沒打算就這麼放過洪濤,就算數到五十步了,她也要找各種藉口不下來,比如說步子不夠大啊,背的姿勢不夠正確啊,連太顛簸都算一個理由了,反正就是不下來,耍賴到底了。

  洪濤當然不能玩真的,多背會就多背會兒吧,能有一個小美女主動讓你揹着,還不願意下來,這也不是經常有的事情,古人不是說過,喫虧就是佔便宜!

  地壇廟會從八五年春節就開辦了,當時這裏就和過去的老天橋一樣,到處都是賣小喫的、表演雜耍的、唱戲的、說書說相聲的、踩高蹺的,反正都是民間藝人的玩意,一般都是從初一開始,熱鬧到初七左右,就收攤了。

  在這七八天的時間裏,有些攤位就能掙出上萬塊錢來,這是當時誰也想不到的,不管是廟會的組織者還是那些攤位的承包者,更不用說前來看熱鬧的遊人了,最開始大家覺得這個大過年的,自己放假,別人還在這裏辛辛苦苦的給大家服務,都很不容易,其實全不是那麼回事。

  “我說,今天夠本兒了吧,下來走兩步唄。”到了護城河上的大橋之後,人流漸漸密集了起來,像洪濤這樣揹着金月,很容易讓她的腳踢到別人身上,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不成,我都好久沒看見你了,你就多揹我會兒不成啊!以前我還幫你瞞着好多壞事沒告訴洪叔叔呢,比如說……”金月看來是死了心要騎着洪濤逛廟會了,不管洪濤怎麼說,她就是不撒手。

  “那咱換個姿勢吧,這麼揹着你,腳老踹到別人,來你坐到欄杆上,騎在我肩膀上,我馱着你!”洪濤覺得金月說的也對,兩個人以後一年也見不到幾次面兒了,她想撒嬌、自己想挨欺負也沒什麼機會了,索性就讓她一次撒個夠吧。於是他往橋欄杆邊上一蹲,讓金月藉着欄杆換了一個姿勢,直接騎在自己脖子上,然後晃晃悠悠的隨着人流往公園北門裏走。

  金月坐得挺美,小時候洪濤也經常這樣馱着她四處玩,比如去商店看玩具櫃檯裏的娃娃、看糖果櫃檯裏的好喫的,憑藉她那個個頭兒,很難看清楚,於是洪濤就馱着她,讓她和大人們一樣高。現在洪濤長個了,他本來就比普通人高,再馱着自己,感覺既有點兒時的熟悉,又有點不同,因爲自己比別人都高出一塊,這麼居高臨下的看着身邊的芸芸衆生,金月感覺很是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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