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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讓人討厭的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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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哥、越南仔、金剛,看好他們,我先回警局打聽一下指紋比對工作的進展,完事再來處理這三個傢伙。”

  “放心吧託尼。”北哥從肩膀有傷的男子兜裏掏出一個錢夾,裏面塞着差不多一萬泰銖:“瑪德,害我們喫了那麼久的土。”

  左邊越南仔一把扯掉混血哥脖子上帶的金項鍊:“這是利息。”

  林躍含着一支菸離開木材加工場返回警局,下午就窩在工作大廳哪兒都沒去,黃蘭登傍晚的時候回來,說只差一點就抓到唐仁了,天知道那小子走了什麼狗屎運,從工地頂樓摔下去竟然掉進施工電梯裏,就那麼跑了。

  回想一下電影劇情,現在那倆人應該在頌帕工坊尋找證據,接下來就是託尼劫持阿香,逼唐仁說出黃金藏匿地點的劇情,再晚點是醫院上演的一幕鬧劇。

  如今自然不會發生劫持人質事件,北哥三人也不會被警察抓。

  “託尼,你查什麼呢?別弄了,一起去喝一杯。”黃蘭登很鬱悶。

  “不了黃SIR,我晚上約了人,你自己去吧。”

  “你?約了人?”

  黃蘭登翻個白眼,心想這傢伙終於開竅了,完事拍拍他的肩膀走出工作大廳。

  掌燈時分,林躍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撥通唐仁的電話。

  “喂,唐仁,燒烤的味道怎麼樣?很舒服吧,麻痹的往我頭上扣屎盆子,怎麼沒燒死你。”

  “是你?你怎麼知道我們剛剛差點被火燒死。”

  “我不僅知道你們差點被火燒死,還知道你們晚飯喫的是漢堡,秦風還在頌帕的工坊裏帶走一件很重要的東西。”

  電話那邊一陣冗長的沉默。

  一段時間後傳來秦風的聲音:“你……你想幹什麼?”

  “我幫助你找到兇手和黃金,你們也幫我一個忙,怎麼樣?”

  “我……我考慮一下。”

  嘟嘟嘟……

  秦風掛斷了電話。

  林躍很鬱悶,心情很不爽,他幫了倆人許多忙,現在要對方幫他一回咋就這麼難呢?

  日你娘個腿兒,我特麼上輩子欠你們的!

  其實他也能理解秦風爲何不近人情,作爲一個偵探迷,經過這幾天的調查已經接近案件真相,現在他打電話說要幫助倆人解開謎題,不是等於打最強大腦的臉麼,少年當然很不服氣啦,這份清高和自信從秦風在閆先生面前誇口三日找到黃金可見一斑。

  得想個法子讓他們妥協纔行。

  他在不見動靜的柳樹下面來回走動片刻,眼睛一亮。

  有了!

  ……

  電影劇情的第六天。

  林躍喫完早餐從家裏出來,把車停在幸運咖啡館門口,小心監視對面公寓樓的動靜。

  雖然昨天晚上沒有託尼劫持阿香的情節發生,也沒有醫院槍戰戲碼,但是秦風和唐仁兩人絕對不敢在李休息的時候來這邊尋找殺人動機,他們要來也會選擇第二天。

  現在秦風已經基本確認李的兇手身份,接下來就是尋找作案動機、破解密室脫身疑問及找到黃金藏匿處的高潮部分了。

  很快,兩個穿軍綠色風衣的人在附近巷口觀察一陣,快步走進樓道。

  來了!

  林躍往公寓樓三層瞟了一眼,窗戶那邊有人影晃動。

  他點了支菸放在嘴邊,眯着眼睛吸了一口,青煙繚繞升騰,遮蔽了濃重的黑眼圈。

  昨晚他一直忙到凌晨纔回家休息,總共睡了不到四個小時。

  就在香菸抽到一半的時候,樓道口人影一閃,秦風抱着喫了安眠藥的思諾衝到街上,攔了一輛計程車駛向最近的醫院,林躍啓動車子跟在後面。

  快到醫院的時候他給黃蘭登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在便利店旁邊停車等候。

  沒過多久,一輛又一輛警車駛入醫院,黃蘭登指揮手下由各入口同時進入醫院。

  與此同時,急診室外面閒逛的唐仁注意到大門衝入的警察,一時間方寸大亂,拉着秦風衝進樓道間,準備從後門撤離。

  可是沒過多久他們又原路返回,神色倉皇地往樓上跑。

  警察幾乎堵住所有去路,他們成了菜甕裏的鱉。

  “怎麼辦?怎麼辦?”

  唐仁完全沒了主意,汗珠子順着臉頰一顆一顆往下滑。秦風同樣束手無策,不知道該往哪裏去。

  便在這時,手機鈴聲響了起來。

  唐仁拿出來一瞧:“是託尼打過來的。”

  秦風嚥了口唾沫:“我來。”他拿過手機按下接通鍵。

  “我幫你們從醫院出去,事後你也幫我一個忙,怎麼樣?”

  “成……成交。”

  他們現在已經被逼上絕路,除了接受託尼的提議根本沒有多餘選擇。

  “儘量多堅持一會兒,救兵馬上就到。”林躍說完掛斷電話。

  秦風把手機還給唐仁,拉着他繼續往上爬。

  另一邊,林躍攔下一輛計程車,給司機報了位置後拿起手機撥通一個號碼:“喂,東西找到了,人和貨都在扎嘎瓦醫院。”

  “那些人?先銬着,回頭再處理他們。”

  ……

  十五分鐘後,林躍推開木材加工廠的大門。

  三名歹徒被銬在作業臺的鐵管上,看起來大半天沒有喫東西了,已經餓得頭暈眼花,臉色發白。

  “嗚嗚……嗚嗚……”看到林躍過來,混血哥本能地想要說點什麼,但是因爲嘴巴外面貼着膠帶,只能發出嗚嗚的鼻音。

  刺啦。

  林躍走過去一把扯下黑膠帶。

  “咳,咳……”那人發出兩聲乾咳,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氣:“放……放了我,不然你會後悔的。”

  “放了你?可以呀,不過你得回答我一個問題。”

  林躍用槍挑起混血哥的下巴,看着他的眼睛說了一段話。

  “呸,做夢!”

  “看不出,你還挺講義氣的。”

  林躍站起身來,槍口轉向左邊,嘭的一聲,右肩受傷的歹徒癱倒在地,眉心多了個窟窿,血出出地往外冒。

  混血哥嚇得打了個哆嗦。

  嘭!

  第二聲槍響。

  右面那人同樣被一槍爆頭,血從後腦勺湧出,在地面漫成一團。

  混血哥打量一眼死去同伴,又看看冒煙的槍口,望着林躍的目光充滿恐懼。他明明是一個警察,可是爲什麼下手這麼黑,說殺人就殺人,眼睛裏沒有一絲猶豫,冷靜到讓人髮指。

  其實林躍自己也有些奇怪,作爲一個活了二十幾年連雞都沒有殺過的人,看到地上的屍體和血液竟然沒有多少心理波動。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他認爲主要原因是託尼的心理素質很強,畢竟是當警察的人,什麼血腥場面沒有見過,而且這三個傢伙前天晚上險些要了他的命,殺了他們沒有一點心理負擔。

  “猜到了你也沒有辦法,你敢殺我嗎?不,你不敢,因爲他們倆死了,就剩我一個人能幫你洗脫罪名了,只有我在法庭上包攬罪責,才能平衡你們所有人的利益。”

  混血哥一臉猙獰地大笑起來,託尼想要在泰國混,繼續當警察,必然要留他一命。

  “我討厭聰明人,尤其是自作聰明的那種。”林躍瞄了他一眼,槍口微偏,迅速扣動扳機。

  嘭!

  混血哥頭頂綻出一團血花,人往旁邊歪倒,身體抽搐幾下就沒有動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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