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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倔老頭和壞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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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下半年,飛沙縣要修建一條環城公路,並在公路旁修建加油站、住宅小區之類,於是把青龍村的一片田地給徵了,另外劃了一塊比較貧瘠的田地給村裏,補了一些錢,算是土地置換的差價。同時,縣裏還拆遷了包括林半家的一些房子,讓他們用重新劃分的宅基地重新建房。

無論是徵地還是徵房,縣裏給的補償費都很低,這讓村民們很不服氣,也很不甘心,但雞蛋是不能和石頭碰的,他們只好忍了下來。

只有一個人忍不下來,就是林冬至。

林冬至以往農閒時去縣裏和市裏打過些工,見過些世面,知道一些行情。當他瞭解到青龍村的補償費用和其他村裏差得很遠,就懷疑村委會和其他人做了手腳,得了回扣。之後他又查到了一些蛛絲馬跡,於是就發動村民阻止縣政府的強徵和強拆,要求獲得與鄰近村莊相同標準的補償費,一時間把事情鬧得沸沸揚揚。

縣公安局把林冬至抓起來拘留了幾天,讓他承諾不再鬧事後,才把他放了回來。結果林冬至雖然不鬧事了,卻又帶着一堆資料跑到縣政府去上訪,還說問題如果不解決,下一步就要去市裏甚至是京城上訪。

在官員眼裏,林冬至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刁民”,爲了自己芝麻大的一點利益,給他們增加了很多麻煩!

官員們當然不知道,林冬至全指望着這筆補償款給林半讀書,上大學,娶老婆。

讓官員們鬆了一口氣的是,林冬至還沒來得及去京城,就在從縣城回來的路上出了一場車禍——他在馬路上被車撞了,肇事車輛卻迅速逃逸了,之後這個案子就一直沒能告破。

村民們把林冬至送到明海市人民醫院,醫生診斷爲頸椎六七節錯位骨折,同時第7節脊椎斷裂合併脊髓損傷,由於兩處傷勢壓迫骨髓,使神經嚴重損壞,導致全身癱瘓。

林冬至在醫院裏治了幾個月,做了幾次手術後,上肢可以抬起,但手指和手掌仍不能動,胸部以下一直到腳趾,撫摩都沒有知覺,用力掐捏才能感到痛麻,大小便也無知覺。後來又連續治療,還用了中醫的中藥、按摩、針炙之類,中西醫結合,這才讓上半身基本恢復正常。至於下半身則仍然沒有知覺,醫生說神經壞死久了,治癒希望不大,只能期盼奇蹟發生了。

這樣一來,林家不但把徵地徵房的補償款給花得一乾二淨,還借了不少外債。

林冬至知道花了這麼多錢後,嚇了一跳,又心疼又後悔,立馬就吵嚷着要出院。

回到即將被拆遷掉的家裏,林冬至覺得自己已經癱了,房子也沒了,不能再拖累林半,於是就時時琢磨着怎麼自殺,了斷此生,順便讓那些債務也來個一了百了。

林半雖然只有八歲,但心思靈敏,看出林冬至要自殺,於是日夜守護在病牀前,把農藥偷換成糖水,把老鼠藥換成蠶豆,讓林冬至怎麼都死不成。

林冬至無奈之下,只得託人收養林半。但林半堅決不肯,說要照顧他一生一世,直到他站起來爲止。林半還說自己長大了,掙了錢,就會把外債還掉,並且一定會查出車禍的幕後兇手,爲父親報仇雪恨。

除了勸說林冬至,林半還挨家挨戶去求人,說出自己猜想中的真相,並讓他們幫着想辦法。村民們一聽說林冬至出車禍的事與徵地上訪的事有關,頓時羣情激憤,抬着林冬至去縣裏,要見縣長討個說法。

最後縣政府爲了息事寧人,一方面責令公安局抓緊破案,另一方面再次給村民補發了一些賠償款,按照每平方米多補貼40元的標準,每畝地能多領到兩三萬塊錢。因此村民們都很感激林冬至,說這是他用命換來的錢。

也因爲這樣,村民們自發地組織起來,幫林家修了幾間小平房,讓他們搬了過去。村民們還輪流派人照顧林冬至,幫他洗身子、換衣服,防止他生褥瘡,還幫他做飯,同時讓林半繼續去上學。

但林冬至的自尊心很強,不肯接受別人的施捨和幫助,他覺得自己是廢人一個,活着沒有任何樂趣,只能拖累林半的前途,所以總報着尋死的念頭。他的脾氣也變得很暴躁,整天不是罵人就是摔東西,把村民們送來的食物給扔掉,把來家裏幫忙的村民給攆走,並開始絕食。

“老爸,我已經被親生父親拋棄過一回了,難道你也要再拋棄我一回嗎?”那一晚,八歲的林半跪在牀前,淚流滿面地說道,“我都這麼大了,誰肯真心收養一個已經懂事了的孩子呢?老爸,你可不能扔下我不管啊!”

“我死了,你就沒有負擔了,就好過了!你不要攔着我,讓我死,我要去找你媽!”林冬至紅着眼圈,瞪着一雙牛眼。

“老爸,我哪都不會去,我就呆在這家裏。我的要求也不高,就希望放學回家時,能看到家裏有盞燈,有個人,這樣的話……我纔不是孤兒啊!”林半說着說着,忽然抓着一把菜刀頂住脖子,聲嘶力竭地嚷道,“你要真死了,我也不活着,我陪你一起死,我也要去找我媽!”

倔強的林冬至終於被嚇到了,趕緊改口,說自己不死了,然後端着一碗飯狼吞虎嚥地喫起來,讓林半鬆了一口大氣。

但林冬至的尋死之心並未斷絕,甚至林半越伶俐懂事,他就越覺得不能拖累了他一輩子,這樣會害他連個媳婦都娶不到的。於是,林冬至開始和兒子談條件,希望自己能難倒這個倔強的小孩。

林冬至說“人要臉、樹要皮”,堂堂七尺男兒可以讓人恨,但不能被人憐憫,所以林家不能接受任何人的同情和施捨,他不允許林半收別人送來的東西,也不準林半去借錢借米借油鹽,更不許去乞討,如果林半能做到這點,他才肯活下去——實際上,他是要把林半逼到走投無路的境地,讓他同意自己自殺,或者讓林半同意被其他人收養。

林半都快被這些條件給逼瘋了——爲了治病,家裏已是家徒四壁,還債臺高築,他只是一個八歲的孩子,怎麼才能賺到錢呢?打童工都不會有人收!去要飯嗎,去借嗎,老頭什麼都不準!

林半絕望之下,幾乎要答應被別人收養了,但一想起養母下葬時自己許下的那個諾言,他又咬着牙答應了下來。

當家裏最後一顆米被喫完之後,林半沒有了辦法,終於想到了偷東西的活命辦法——偷東西,不是求人,不是接受別人的同情和施捨,這總算沒有違背自己和父親之間的協議,算是找到了一個合同漏洞。

偷東西是不符合道德的,但如果生存權受到了威脅,誰還在乎什麼道德呢?要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了。

林半先是去別人的田地裏偷稻穀和紅薯,也偷黃瓜之類的蔬菜,還偷香瓜、蘋果之類的水果。沒辦法,林冬至要治好癱瘓,營養得跟上,所以他就偷得很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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