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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0章 所有的仇恨都從這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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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蔚曾在鍾自羽口中聽到過他與嶽單笙小時候的事,但柳蔚並不覺得,兩人那就算朋友了。

  

  或許是個舊識。

  

  至於“友”,應該怎麼都挨不上。

  

  但魏儔的一些話,又篤定二人的確交情匪淺。

  

  柳蔚不知是誰在說謊,但這會兒聽嶽單笙提到,她又忍不住好奇:“所以,你喫過人肉嗎?”

  

  這話問得可謂非常冒犯,嶽單笙錯愕,滯了一下,立刻看向她。

  

  柳蔚回以輕柔視線,寬宏的道:“就算喫過也沒什麼,被騙了而已,當然,你也可以不回答。”

  

  鍾自羽與嶽單笙的相遇,發生在那個天災人禍不斷的年代,爲了逃避流民頭頭的獵捕,獨自逃亡的鐘自羽,與瞎眼的貴氣小公子嶽單笙,在前往漠北的路上相遇。

  

  初時的碰撞,髒兮兮的小野種對這個高高在上的小少爺滿懷惡意,甚至想騙對方喫人肉。

  

  柳蔚當初催眠鍾自羽時,鍾自羽嘴裏只念着六個字,“嶽單笙,我錯了。”

  

  柳蔚能從這六個字中猜到一些恩怨情仇,畢竟一個男的,對另一個男的如此卑微的認錯,應當的確是做了什麼天理不容之事。

  

  難道就是長大後的嶽單笙發現了,小時候自己被騙,喫過人肉的事?

  

  柳蔚對此一直抱有好奇,現在遇到當事人,她忍不住想問問,可對方如果不願意說,她也絕不勉強。

  

  嶽單笙似乎很驚訝柳蔚知曉這件事,這件事太久遠了,久遠到他都幾乎忘記了。

  

  那時的鐘自羽是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小乞丐,他是頑皮的,是惡劣的,與這樣一個人結交,嶽單笙並不願意。

  

  可漠北荒蕪,他一個瞎子要趕路,身邊必須有個人陪着,鍾自羽是他唯一的人選。

  

  而因爲這個決定,也成就了兩人多年的情誼。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對鍾自羽本性的約束,一個在孩童時代便能殺人如麻的人,其後做多少天怒人怨之事,應當都不奇怪。

  

  鍾自羽是黑的,從小就是,在他們相遇之前就是。

  

  而明白這一點的時候,嶽單笙付出了這輩子最痛的代價,痛到他五年,十年,百年,千年,都不可能釋懷。

  

  “沒喫。”嶽單笙淡淡的說,又抬頭看了柳蔚一眼:“他心軟了。”

  

  柳蔚笑出了聲:“他還有心軟一說?”但這個答案她卻是接受的,一個孩子,哪怕再壞,也還是個小孩,不如成年人心智堅硬,在即將染黑一個人的時候,因爲各種原因收手了,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

  

  可若不是因爲這件事,鍾自羽的道歉又是爲了什麼。

  

  似乎猜到她的疑惑,對於那件連紀夏秋、柳陌以都不知曉的舊事,嶽單笙難得的,對柳蔚吐露了:“他害死我妹妹。”

  

  柳蔚低下頭,小心翼翼的問:“因爲……他讓你妹妹懷……懷孕了?”

  

  嶽單笙眯起眼,片刻沒說話後,過了許久道:“紀冰的父親,不是他。”

  

  柳蔚理解的急忙點頭:“要是我的外甥,我也絕不要他認這樣一個殺人狂魔爲父。”

  

  嶽單笙看她一眼:“重茗的心上人,另有其人。”

  

  柳蔚呆了:“你是說,鍾自羽還真不是紀冰的父親?那……”

  

  不知是不是因爲鍾自羽死了,這段仇恨隨着他的身亡,在自己心中的分量也變輕了,此刻的嶽單笙,沒有平時提及舊事時那麼敏感,他看了柳蔚一會兒,突然覺得,這似乎是一個可以訴說的對象。

  

  對方,至少有着同重茗過半相似的容貌。

  

  於是,他破天荒的,將一些曾經不願講起的事情,頭一次親口解釋。

  

  嶽單笙、嶽重茗、鍾自羽,這三個人在童年、青年時期,幾乎都是一同度過的。

  

  嶽家與紀家有着千絲萬縷的親緣關係,嶽單笙的祖母,正是紀家上一任家主的妹妹,一個外嫁女,按理說不管有多少理由,都不該讓夫家的人,攙和到自己孃家的恩怨當中。

  

  可紀家的無恥,便在於生死關頭,他們選擇連累別人,他們甚至很慶幸,慶幸身邊有一個龐大的勢力,可以爲他們抵擋一部分風雨。

  

  這種恬不知恥,螞蝗吸血一樣的作風,是嶽家人都噁心紀家人的根源。

  

  那時嶽單笙還小,是個需要奶孃隨身伺候的貴少爺,他還有一個妹妹。

  

  有一天,母親哭着跑進房間,抱着他說,妹妹不見了。

  

  自此,一家和睦的情況,步入了終結。

  

  一開始嶽家人都以爲,偷走嶽重茗的,是嶽家的仇家,經商之人,總免不了有些敵人,但上升到動人妻女的,卻是少之又少。

  

  可後來他們才知,原來對方不是敵人,是親人,是他們的親家!

  

  紀家那時正值多事之秋,紀夏秋一事後,嶺南被端,紀家人流竄在外,而當時的紀家家主,曾親自上門,問自己的親妹妹求救。

  

  嶽單笙的祖母雖是紀家女,但外嫁數十年,早已不想沾染族中舊事,加上那時朝廷追捕密切,嶽家祖母在深思熟慮後,狠了心,拒絕了自家大哥,維護了嶽家上下不受牽連。

  

  這個做法,不管在何時,都是正確的,救人需量力,如果明知救你,我自己,甚至我全家都會被搭進去,那這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了,我可以將自己的性命奉獻給你,但要我連帶全族同你一起喪命,那恕難做到。

  

  紀家家主被激怒了,他佯裝理解的離開,轉頭,卻擄劫了嶽家最小的女嬰。

  

  嶽重茗自小身子不好,便是因此。

  

  任何一個嬰孩在幼時離開母親,跟着另一羣亡命之徒過着顛沛流離,甚至喫不飽穿不暖的日子,身體都會弱。

  

  嶽重茗的失蹤,在嶽家掀起波瀾,可嶽家祖母愣是哪怕被孫女性命威脅,也沒同意紀家人的一絲威脅。

  

  嶽重茗,在那時已經被默認是個死人了。

  

  嶽單笙是在七年後方知,妹妹還沒死,她被紀家另一羣看不慣紀家家主強盜行爲的人救下,漠北暫居。

  

  偷聽到這個消息時,嶽單笙想到母親的以淚洗面,想到父親的哀傷模樣,想到祖母雖未言明,但常常深夜落淚的滄桑,他決定,要接回妹妹,要讓一家人,再次重聚。

  

  那次是他第一次獨自離家,眼睛是他付出的第一個代價,一個孩子,要在動亂的外界行走,需要的不止是金銀,還有識別善惡的能力。

  

  他誤入一家黑店,丟失了所有行李,還毀掉了眼睛。

  

  當然,瞎眼只是暫時的,嶽家經營藥材生意,對於醫藥,嶽單笙哪怕沒學過,耳濡目染,也總會一些。

  

  他並不擔心自己眼睛的將來情況,但他擔心維持這種瞎眼的狀態,要如何去往漠北。

  

  在這個時候,他遇到了另一個要去漠北的人,他用身上僅剩的銀子,“僱傭”了對方,那個人,其後,陪他找到了妹妹,幫他照顧妹妹,與他走過了最困難,最不便,最顛沛流離的整個孩童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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