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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任重道遠,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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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任重道遠,砥礪前行

越往北行,天氣越涼,人煙也越稀少,有時空曠得就像天地間只有蕭飛逸一個人。

他走過荒漠,聽到了敲打心坎的陣陣駝鈴聲。

他走過農場,一個叫阿瓦伊的姑娘送上了香甜的奶茶和奶酪。

他走過草原,逐水草而居的蒙族兄弟給他獻上了潔白的哈達和爽口的青稞酒,爲他舉辦了篝火晚會,烤了整隻的肥牛、肥羊。

他走過高山,一個打獵的大叔請他喫了一大鍋狍子肉,還給他帶了兩條風乾的鹿腿。

……

越往北走,彷彿離江湖越遠了,平常那些殺伐也越來越淡了。

一人,一騎,一劍,孤獨地闖着天涯!

馬是老馬,劍是鐵劍,都是蕭飛逸從一個落魄的江湖客手中買來的。

本只要價七十兩的兩樣東西,蕭飛逸給了他足足二百兩!

那江湖客的妻子快要臨盆了,可他卻身無分文,只有這兩樣東西能賣。

和他比,蕭飛逸至少還有錢。

迎來朝陽,送走夕陽,一個個白天就這樣過去了。

每當夜晚降臨仰望星空時,蕭飛逸總能想起很多很多。

彎彎河小鎮的酒菜、煙花,還有雪中漫步時滿頭雪花……

水妙蘭當時一聽說有情人都會在下雪時一起牽手迎雪,取白頭偕老之意,立馬照學照做,其用意再明顯不過了。

還有在谷城縣的平常客棧,那一夜的獨處是那樣的讓人心旌搖曳!

天階夜色涼如水,坐看牽牛織女星。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想到水妙蘭自然也就會想到白雪,她神奇地出現,又神奇地消失,也不知現在身在何方?

朋友、兄弟、紅顏都成往事,留下的只是古道、西風、瘦馬!

縱馬躍上一高山之巔,蕭飛逸抑制不住內心深處的情感,大聲呼喊:“妙蘭!!白雪!!”

山谷中傳出滾滾的回聲:“妙蘭!!白雪!!”

一連喊了幾十次,他才壓下自己濃濃的思念。

……

玄機洞地處不鹹山脈中,不鹹山之名來自《山海經》,北魏稱不鹹山爲“徙太山”。

不鹹山南北走向兩千多裏,東西寬八百多裏,處處透着奇、秀、險,主峯素有“千年積雪萬年松,直上人間第一峯”的美譽。

這裏有“疑似龍池噴瑞雪”的天池,也有“如同天際掛飛流”的瀑布。天池碧綠清澈,瀑布轟鳴如雷。

這裏雖有奪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機的風景,可對蕭飛逸而言,滿眼望去卻盡是相思離愁。

一路向北,溫度越來越低,路也越來越難走。

按地圖上的標記,走到“殺風口”這個地方時,蕭飛逸才停下了腳步。過了殺風口就無人煙了,他必須在殺風口備齊所有東西。

殺風口是個市集,方圓幾十裏,由羣山環繞而成。由於地勢平坦,是羣山中難得的一塊平地,所以纔有人在此定居,以躲山外的刀兵之禍。

進山打獵的獵人和上山採參的參客也都愛到這補給食物和藥品。

周圍的環形山有兩個大缺口,一位北,一位南。

每年一入冬就會從北山口吹入奇冷如冰的風,吹在人臉上似刀割,謂之“冬風斬”,所以這個地方就被叫做殺風口。

此時正是夏季,沒有冬風斬,可吹入的風仍像帶着冰碴一般,讓人感覺手腳冰涼。

這個季節算是殺風口人氣最旺的時候,因爲這個季節正是打獵和採參的大好季節。

蕭飛逸選了一個叫“歸去來”的小店入住,裏面的人很少,顯得冷冷清清。他喜歡這個名字,覺得這個名字有一種漂泊歸來的味道。

店主姓桂,名人到。姓是好姓,名是好名,他若不開店,都浪費“貴人到”這個名字了。

歸去來雖小,可喫的東西真不錯,有山豬肉、狍子肉、野雞肉,還有泥鰍魚。由於氣候原因,這裏水果很少。

最令蕭飛逸感到驚奇的不是肉類,而是野菜!

這是一種說不出來的美味,咀嚼幾下,滿口芳香,味蕾裏充斥着說不出的快感,狠狠地刺激着蕭飛逸的食慾,使他胃口大開。

都說山中走獸雲中燕,陸地牛羊海底鮮,可這山裏的野菜與之比起來也絕不落下乘。

每種小菜都要了一些後,蕭飛逸又要了一罈高粱酒。

一人喫飯太過無聊,蕭飛逸向桂掌櫃招手道:“桂老闆,同飲幾杯如何?”

桂老闆平日最愛喝酒,見有人喊他同飲,立刻樂顛顛地跑了過來。

三杯酒一下肚,兩人就好像變成了久別重逢的好友一樣。

蕭飛逸雖不好酒,也不善飲,可他內功底子不錯,加之又年輕,所以喝上個一兩壇是沒有問題的。

兩人一罈酒下了肚,桂長櫃臉上的麻點兒都透着笑意。

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

對桂掌櫃而言,酒過一罈即知己,這話匣子一打開,可就天南海北高談闊論起來。

喝到興奮處,桂掌櫃一拍桌子道:“兄弟,難得咱哥倆喝得如此開心,你在小店所有的費用,老哥全給你免了!老哥我近兩個月都沒這麼痛快了!來,再幹三大碗!”

說完仰脖吞下三碗酒。

這高粱酒味道雖好,可入口卻如吞下燒紅的刀子,入腹如燃起熊熊烈火,還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蕭飛逸不是一般人,忍受能力極強,也連跟了三碗。

桂掌櫃的臉上已冒出顆顆汗珠,可蕭飛逸卻面不改色。

桂掌櫃拿出一塊毛巾擦了一下滿頭的大汗後說道:“兄弟好酒量,連我這‘不倒王’都不是你的對手,厲害!你這是從哪兒來呀?看你既不像來打獵的,又不像採參的,更不像經商的,老哥我怎麼有點兒看不透你啊!”

蕭飛逸嘆了一口氣道:“老哥,實不相瞞,我是想去玄機洞轉轉。在中原時,常聽人提起玄機洞,止不住好奇,想看看它到底是什麼樣子,所以閒着無事就來了。”

一聽蕭飛逸提起玄機洞,本滿面通紅的桂掌櫃一下子白了臉,一伸手按在了蕭飛逸的肩上,急道:“兄弟,去不得,去不得啊!老哥我和你投緣,是絕不會眼睜睜地看着你前去送命的!”

“大哥爲何這麼說?那玄機洞有何去不得?”蕭飛逸明知故問道。

桂掌櫃的雙手都有些哆嗦,急道:“我太爺的太爺就已經在這兒生活了,聽祖上講,曾有一段時間不知爲何會有很多外來的人都想去探玄機洞,都在殺風口做了短暫停留,之後才走,可,哎……真是一言難盡!

“他們來了一批又一批,走了一批又一批,卻從來沒有歸還者!正因此,祖上乾脆將經營的小店兒改名爲‘歸去來’,以此祝願所有人都能平安歸去的意思。

“遺憾的是,從小店出發去玄機洞的人竟無一人歸來!偶爾聽說從其他小店出發的倒還有幾個回來的,可那幾個回來的人好像都瘋了!

“人們都說談虎色變,可在這兒,老虎若和玄機洞相比,簡直就是一隻溫柔的家貓了!

“附近的人雖然都知道玄機洞,可從來沒有人會主動提起它,因爲大家一致認爲,就算提到它也會帶來噩運的。提都不想提,就更別說去了。什麼寶藏,什麼武功,簡直一派胡言!那裏簡直就是地獄!

“我們這兒有一個傳說,說那裏住着一個至陰的鬼王,是被天帝困於玄機洞中的,必須得靠吸食人血才能脫困!

“所以鬼王施展了法力,在洞口處幻化出一個石碑,用來吸引那些貪婪的人入洞尋寶,這樣他就可以年復一年地吞食那些主動送上門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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