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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三十一章【宜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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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子雙手抖得厲害,卻依舊強作鎮定:“家裏飯食我偶爾也會準備,所以……”

這話一出口,在場所有做過飯的婦人都明白了真正情況,做飯會沾油鹽不假,但要剛好在鞋面上弄出如此清晰的鹽漬,並不容易。

縣令朝遲風看了眼,似乎想知道他是否還有什麼能證明此人就是殺人兇手的證據。

遲風看了眼女子,放緩了聲音,問道:“不知姑娘臉上擦傷從何而來?”

女子嚥了口唾沫,恨極一樣喝道:“這是我昨日磕傷的!關我弟弟的死什麼事?!”

遲風表情一沉,冷冷道:“我何時說過兩者有關了?”

地上的女子頓吸一口氣,閉上嘴巴不肯再開口。

遲風依舊不準備放過她:“姑娘可否說說這傷是在何處磕的?磕在了何物上?”

“官老爺!”女子調高了嗓子,用滿是冤屈的聲音朝着縣令喊着:“官老爺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冤枉與否本官自會定奪!”縣令對着幹站在旁邊的仵作使個臉色,又對女子下令:“你且先回答了這幾個問題再說。”

女子見希望落空,又見仵作朝她走來,十分驚怕地往後倒退:“娘!救我!”

婦人愣張着嘴,雙手狠狠絞緊了衣角,不知究竟該做些什麼:“縣老爺……不會……不會是她……石頭是她親弟弟啊!”

縣令並不接話,只默許仵作繼續上前。

仵作在女子面前站定,對着女子臉上的擦傷端詳片刻,轉身回稟道:“這傷絕不是磕碰所致,乃是人爲反覆磨傷的。”

見在場所有人都一副不敢相信的樣子,遲風邁前一步接話:“磕碰致傷,傷痕必然乾淨整齊,擦傷方向一致,不會如此般模糊成一片。”

女子的麪皮有多金貴誰都知曉,要狠下心對着自己動手,必然有迫不得已的原因。縣令從椅子上站起來,走到女子跟前,繼續問話:“你可還有說辭?”

“你們沒有證據!不是我!”女子站起大聲嘶喊,抵死不認。

遲風與仵作站在一旁都不說話,心中齊覺得女子反應有些失常。

雖然女子可疑,但證據確實也不足,縣令看了眼不做聲的兩個人,問道:“你們可還能拿出別的證據?”

“能。”遲風暫時停下心思,走到剛纔跑來的差役旁:“其他的鞋子可有拿來?”

“都拿來了!”差役是個年輕人,聲音十分響亮,將婦人家裏其餘的鞋子也擺了出來:“他們乃是五口之家,不過大兒子在臨城幹活,所以鞋子只有四個人的,一共二十三雙。”

二十三雙鞋子,女子樣式的只有七雙,全是粗布做的,剩下的幾乎都是十幾歲男童穿的大小,甚至還有幾雙是嶄新的緞面鞋。遲風從中挑出年輕女子穿的,挨個查看了鞋底:“你確實心細,不但知曉在打翻碗後要將水滿回去,擦乾地上鹽漬,且還知道要將人抱去後山,不至弄髒了衣服惹人懷疑。但最難得的,是你在殺人之後還能反應過來將鞋底清理乾淨。”

前半句在場的人都聽懂了,後半句卻沒人明白。

婦人看着自己的女兒如此悽慘,不禁心疼得厲害,上前將之抱進懷裏:“你……這是什麼意思?”

“死者鞋底沒有沾泥,便說明是被人抬抱到後山上的。如此就會加深搬送者鞋底陷入泥土裏的深度。”遲風盯着女子許久,又道:“她在家中似乎並不受寵,加上她現下穿的,統共只有三雙粗布鞋。昨日衆人一齊趕往後山時,她穿的應就是抱死者去後山的那雙,但回來之後她便發現了自己鞋底的泥土痕跡過深,容易引起旁人懷疑,於是慌忙之下便清洗了鞋底。但她卻忘了一點,昨夜她也同衆人一齊去了後山,若是所有鞋底都沒有泥土,反而正好說明她有殺人的嫌疑。”

縣令聞此頓然明瞭,立刻又令差役去搜來村中其他人家的鞋子。

昨夜事發已是半夜,只要不是做賊心虛,沒人會在半夜去刷洗鞋底,所以所有去過後山的人,果然只有女子一人鞋底沒有泥土。

仵作仍然在盯着女子的臉面看,最後不解地問道:“可就算人是她殺的,也沒有必要把自己的臉弄成這樣。”

遲風沉默了半晌,最後不得已只能繼續講道:“昨日早上在城裏我曾與她見過一面,那時她正被一男子調戲。那男子言語猥瑣,曾出惡言威脅,但不難看出兩人絕非第一回碰面。而當時,我出手用石子點了男子睡穴。”

“你閉嘴!閉嘴!!”原本衆人也只是順着遲風的話往下猜測,可女子這一聲吆喝,立刻叫所有人更加懷疑。

遲風並不想把推斷繼續說下去,可若不逼得女子認罪,這案依舊無法結:“不知事後那男子是否又來找過姑娘?”這事說來也怪他當時欠缺考慮,那般富家公子,如此被人弄暈晾在了大街上,實在難免心生恨意,做出些更過分的事。

“沒有!你胡說!你胡說!!”事關自身貞潔,女子立刻理智無存,站起就要和說話的人拼個你死我活。

旁邊的差役見狀趕緊上前,將女子往後拉開。

“你給我閉嘴!沒有!他沒有來找過我!!”

如此已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情境,周圍一些腦子轉得快的,立刻就想明白了前因後果。

遲風轉頭看向婦人,問道:“不知她與石頭昨日都去過何處?”

婦人臉上已經毫無血色,兩眼茫然地坐在地上,喃喃回道:“她、她去城裏賣刺繡了,可不知爲何,一早就回來了。下午一直在家中,後來石頭被我打得委屈跑了出去,我便叫她跟着去看看……”

遲風見婦人雙手掩面泣不成聲,也不忍再催促,倒是縣令等得不耐,發了話:“那她回來的時候可有異常?”

“有、有……”婦人似乎受不住打擊,身子抖得篩糠一樣:“她……她……回來時,走路一瘸一拐……衣衫……衣衫也……我的老天啊――!!我們家究竟做錯了什麼!?”

事情至此,已經不必再進行證明,縣令臉上略帶同情,向女子問道:“你可願意認罪?”

“我沒有被人……沒有!!”女子大聲喊叫着與拉住她的差役扭打起來,最後徹底失了力氣,癱坐在地上放聲大哭:“我不想殺人……我不想……只要他不告訴別人……我不想殺他……”

遲風看得也有不忍,不過不得不開口:“你可是用衣物捂住他口鼻,將他悶暈?”

女子聞言哭得更加大聲,但並沒有否認:“是他說要告訴爹孃……是他說的……”

縣令接着問道:“你吊死他之前可知曉他並未斷氣?”

女子這時已經精疲力竭,再沒力氣哭鬧,同時因爲知曉事情已經敗露,也沒了抵死不認地氣勢:“我以爲我殺死了他……所以纔想……”

穆席雲一直沒有說過話,但這時候卻開了口:“爲何嫁禍於他?”話中的他,指的自然是遲風。

“我看到過石頭罵他,潑過他熱湯。而且……他不會說話,不過是個下人……我以爲他認不出我,而且我已經將臉……”女子眼淚已經流乾,滿面盡是灰敗。

這回答足夠坦白,但卻叫穆席雲頓生一陣不滿。只是礙於此刻案還沒有結,便也不再插言。

遲風嘆了口氣,索性讓女子更加明白:“你沒有武功,相貌平凡,不是會讓我留意的女子,所以昨日在河邊初覺你眼熟時,我便感到十分奇怪。直到昨夜,我才明白過來之所以覺得你眼熟,不過是因爲近日多次見過你母親的緣故。倘若你不將臉弄成這樣,我恐怕也不會這麼快就懷疑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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