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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殺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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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海風徐徐,星光閃爍。

折騰了一天的地獄號終於恢復了平靜,它平穩的航行在海面上,船尾破開的浪花在黑夜中一閃即逝,留下一道若隱若現的水紋。

高高的主桅杆上掛着一盞擋風的油燈,彷彿海面上一顆明亮的辰星,與天空漫天的繁星交相呼應。

在船艙的中層水手室中,傳來一陣熱烈刺耳的吵鬧聲,在寂靜的海面中遠遠的送了出去。

“感謝仁慈而博愛的海神提拉賜予我們以自由和食物,還有香甜的朗姆酒!”

被折騰了一天,終於解脫的海盜們在滿室飄香的朗姆酒面前很快就恢復了活力,他們一個個紅光滿面,兩眼放光的看着自己面前的酒杯被倒上了滿滿一杯的琥珀色朗姆酒。

這種被水手們稱爲“糖酒”的朗姆酒,它以甘蔗爲原料,先製成蜜糖,然後再經過發酵、蒸餾,再在橡木桶中儲存三年以上而成。

這種酒之所以在衆多酒的品種中脫穎而出,原因就在於,海上的水手們一致認爲,它是這個世界上最像女人的酒。

未飲時,它色澤鮮豔,明亮誘人,彷彿一個體態端莊,高貴優雅的貴族婦人,只遠遠一看便被她的儀態所徵服,待走得近了,又不禁爲她的風度所傾倒;入口時,它香甜撲鼻卻又酒性疾烈,像極了一個青春可人,個性鮮明的活潑少女,那入口的扎舌與甜味便似少女的一顰一笑,令人動容;可這一切,都比不上一口酒咽入喉嚨後,那脣齒含香,口有餘味的感覺,這個時候的朗姆酒就像一個曼妙的絕色美女悠悠遠去,消失在海與天的盡頭,只留下一個輪廓窈窕的背影,令人蕩氣迴腸,回味無窮。

海上生活的水手們將朗姆酒視爲他們的女人,視爲他們的生命。

這些在大海生生活的人們,他們畢生追求的也就是這樣一些簡單的東西。

酒與女人!

半個月前,他們才經歷了一場死戰,可是他們轉眼間便忘記了喪失戰友的悲哀與戰鬥的慘烈,忘記了一身的傷疤與疼痛。

因爲他們有朗姆酒!

白天他們還被唐傑折騰得嘔吐欲死,可到了晚上,稍微恢復一下精力,他們便又一個個生龍活虎。

因爲他們有朗姆酒!

“喝!!”

威廉酒氣上頭,漲紅着臉,將一個裝滿了朗姆酒的碩大酒杯咚的一聲砸在唐傑面前,如琥珀般充滿質感的朗姆酒晃盪了一下,在透明的玻璃杯中掛上了一層金黃色的酒液,無比誘人。

唐傑在穿越前便是一個性情中人,此時穿越後,無羈無絆,越發忘形。

他一拍桌子,環顧了四周水手們一眼,大喝道:“要喝一起喝!”

水手們大笑,紛紛響應。

他們齊齊的舉起手中的酒杯,說出自己的祝詞。

威廉大喊了一聲:“爲了巴爾船長!”

水手們一聲齊喊:“爲了巴爾船長!”

比爾尖着嗓子:“爲了尊敬的妮婭!”

水手們想起幾天前他被妮婭折騰的慘狀,紛紛鬨笑起來,舉起酒杯:“爲了尊敬的妮婭!”

牧師霍恩留出了一臉拉扎的絡腮鬍子,看起來有些潦倒,身上的牧師服也骯髒無比,他搖頭晃腦的舉起酒杯:“爲了朗姆酒,以及岸上的女人們!”

“哈哈哈!”水手們一陣會意的大笑“是啊,爲了朗姆酒,以及岸上的女人們!”

其餘的水手們紛紛說了自己的祝詞,然後目光齊刷刷的望向唐傑,等待着這個地獄號上的新貴說出自己的祝詞。

唐傑一隻手端着酒杯,猶豫了一下,然後高高舉起,大聲道:“爲了明天!”

水手們沉默了一下,他們這些人永遠是在及時享樂,永遠不去思考明天會是下雨還是颳風,永遠不去想明天自己是活着還是死去。

唐傑簡單的一句祝詞卻頓時打動了船上所有人的心,比爾眨巴了一下眼睛,替衆人說出心中的疑問:“爲了明天的什麼?”

唐傑微微一笑:“爲了明天的自由與榮譽,財富與夢想!”

我們爲什麼出海?

不就是爲了追求海上無羈無絆的自由,爲了追求無窮無盡的財富麼?

水手們眼睛一亮,爆發出一陣最爲響亮的歡呼聲:“爲了明天!”

他們哈哈大笑着和唐傑一起海飲下了杯中的朗姆酒,一個個面紅耳赤,步履蹣跚,卻越發的興致高昂。

當巴爾開始讓開他的舵手臺,教唐傑航海的時候,這艘船上的所有人立刻就明白了這個舉動所傳遞出的一個敏感信號。

老巴爾在培養新的接班人了!

當唐傑救了他們的時候,他們看着唐傑的目光裏面帶有感激與崇拜。可當他們知道巴爾要選擇唐傑作爲他的接班人的手,這些水手們再看向唐傑的目光時,裏面又充滿了尊敬與敬畏。

在一條船上,船長就是國王,他的每一句話都是法律,他的一言一行都是水手們的標尺杆。

沒有人會質疑巴爾的決定,因爲他是一個德高望重的老水手,老船長。

最主要的是,唐傑用他的性格與能力向這條船上的所有人證明了,他的確是最有資格成爲船長的人。

這個被他們從海中打撈起來的黑髮年輕人救了船上所有人的性命,他的勇猛與果敢,讓他們印象深刻。而且,他醒來以後,不僅不提以前的衝突與不快,還對海上那一場戰鬥隻字不提,絲毫不居功自傲。即便是與地位最低的水手打交道,他的微笑也一視同仁,如同溫和的海風一樣,讓人不自覺的便產生親近之意。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很能喝酒,而且來者不拒。

這並不是說唐傑天生是一個酒桶酒神,而是說,他已經放開了胸懷,沒有任何的顧忌,他爲來到一個新的世界,開始一段新的生活而感到興奮,爲自己身邊有着這樣一羣可愛而豪爽的夥伴而感到高興。

他認爲這些人對他敬酒,那是因爲喜歡他,看得起他,於是他投桃報李,絕不推託。

他甦醒了幾天,晚上便醉了幾天,無一例外是被水手們擡回自己的房中。

短短的幾天,唐傑的人格魅力便徵服了這條船上的每一個人,他們與這個來歷不明的黑髮年輕人稱兄道弟,心甘情願的在船上聽從他的指揮。

就算是老資格威廉,他也對唐傑繼承船長職務一事沒有絲毫的微詞,因爲他覺得唐傑是這條船上,除了巴爾和妮婭以外,最讓他服氣的男人。

但是服氣歸服氣,惡作劇與玩笑卻是照開不誤,只爲了報這幾天唐傑折騰得他們死去活來的一箭之仇。

威廉對比爾打了一個眼色,兩個哼哈二將搭檔了多年,自然會意。

威廉笑着豎起一個大拇指,笑着說道:“好酒量,果然是真正的男人!別的不說,光看你喝酒的氣魄就能知道,你一定是這條船上膽子最大最勇敢的人!”

朗姆酒是度數爲六十度左右的烈性酒,一個碩大如腦袋的酒杯,滿滿一杯灌下去,是個鐵人也要軟三分。

唐傑只覺得渾身被酒氣所激,腦袋暈暈沉沉,熱血賁張,被威廉這麼一說,不自覺有些飄飄然,他擺了擺手,呵呵一笑,打了個酒嗝:“不敢當,不敢當!”

比爾在一旁與威廉一搭一檔的大聲道:“不對不對!他不是這條船上最勇敢的人!”

威廉和唐傑同時扭頭看着他,唐傑酒意上湧,大着舌頭說道:“我不是最勇敢的人,那,那誰,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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