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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五章 電車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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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王和徵服王的戰鬥落下了帷幕,切嗣和綺禮的生死相搏還再焦灼。不過最吸引人們目光的,卻是saber和berserker的戰鬥。

  曾經的亞瑟王,與曾經的圓桌騎士——蘭斯洛特。

  兩人的戰鬥中,響起的是在《fate/altria阿瓦隆之庭》中蘭斯洛特背叛與劍欄之丘戰役時的BGM,激昂中帶着深深的悲痛。

  阿爾託莉雅的榮光與她的落魄,在人們的腦海中交替出現,讓人心中有種難名的滋味。

  在最後的時刻蘭斯洛特顯露了真身,在徵服王的王之軍勢之後,這又是一個對她心靈的沉重打擊,甚至猶有過之。

  失魂落魄的模樣,讓人全然看不出那揮舞着耀眼光芒的亞瑟王。

  爲了聖盃,爲了重新選王,只有這樣才能讓大家得到救贖——阿爾託莉雅是這樣想的,帶着這樣幼稚的想法,她將手中的長劍戳進了蘭斯洛特的胸口中。

  淚水從幾近乾涸的眼眶中留下,她渾然不覺。

  蘭斯洛特帶着滿足的笑容,倒下了。

  “亞瑟王不懂人心。”

  這句話又一次在觀衆們的耳旁迴響,讓觀衆們留下惋惜的長嘆。

  現在,她依然不懂。

  蘭斯洛特只是因爲對於背叛他最崇敬的亞瑟王而感到愧疚,希望能得到應有的懲戒,所以現在,他是帶着笑容離去。

  蘭斯洛特的出現,或許不是巧合。因爲他的願望是亞瑟王。只要亞瑟王被召喚。那麼他一定會追隨而來。

  騎士們對她的這句話沒有錯,英雄王的嘲笑沒有錯,徵服王說她“幼稚”也沒有錯,直到現在,她依然不懂,能成爲王的,只有她。

  “在三王之論時徵服王對亞瑟王的話使我想起了一個故事:一個貧困山區裏出了一個大學生,鄉親們湊齊錢讓他讀完了大學。在他畢業後。沒有選擇在大城市裏高收入的工作,而是回到自己的家鄉當一名鄉村教師,用自己的行動回報鄉親們的的恩惠。出乎意料的是,鄉親們都不願意送自己孩子上學,因爲他們看到花費那麼多錢讀完大學的他,最終還是待在無名的小山村裏,那麼讀書的意義又何在。按照rider的說法saber就如那個大學生,只是單純的想着幫助別人,而沒有引領別人,也許這種善心會暫時拯救他們。但是被拯救的他們的未來是黑暗的。”

  “多年前,我也曾單純的想成爲一個善良的人。懲惡揚善,保護弱小。後來終於發現那不過是小孩子天真的想法。saber的騎士精神無疑是閃耀着正義的光輝的,但是這種精神真的能得到貫徹嗎?這種推崇犧牲奉獻的精神會有多少人去履行。正如rider說的‘到底有誰會憧憬那條名爲殉教的荊棘之路,甚至做夢都夢見它’。”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指出:每個人出於私慾而進入市場,在看不見的手的引導下反而使社會福利達最大化。人性本惡,只有自私纔是驅使人類行動的不竭動力,換種方式說:只有人們自覺的行動才能改善生活。強者對弱者的扶助只能暫時的改善弱者,而那之後弱者的命運不會有任何改變。只有弱者自覺地行動才能永久地拯救弱者自己。計劃經濟的失敗就是企圖扼殺人自私的本性,用自上而下的命令來計劃人們的生活,而不是讓人們自覺的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引領人民而不是拯救人民,因爲一味的拯救帶來的不過是暫時的改善和黑暗的未來。”一個粉絲說着對亞瑟王的感受。

  華夏自古就有一句話來形容: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隨着英靈迴歸到聖盃之中,聖盃顯現,在聖盃中溢出了黑色的物質,散發着“惡”的氣息,腐蝕、燒燬周圍的一切。

  切嗣來到了聖盃的內側,這是聖盃對他的回應,只要他接受,那麼聖盃唾手可得。

  然而,此時面前的“聖盃”是他所祈求的聖盃嗎?

  在聖盃的內側,看到了聖盃的提問。

  聖盃假設了一個極端場景,讓切嗣在兩艘船中選擇一艘拯救其上的乘客。切嗣的正義矛盾,可以用一個非常經典的悖論來闡述:電車悖論。

  “電車難題”是倫理學領域最爲知名的思想實驗之一,其內容大致是:一個瘋子把五個無辜的人綁在電車軌道上。一輛失控的電車朝他們駛來,並且片刻後就要碾壓到他們。幸運的是,你可以拉一個拉桿,讓電車開到另一條軌道上。但是還有一個問題,那個瘋子在那另一條軌道上也綁了一個人。考慮以上狀況,你應該拉拉桿嗎?

  電車難題最早是由哲學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來批判倫理哲學中的主要理論,特別是功利主義。功利主義提出的觀點是,大部分道德決策都是根據“爲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則做出的。從一個功利主義者的觀點來看,明顯的選擇應該是拉拉桿,拯救五個人只殺死一個人。

  但是功利主義的批判者認爲,一旦拉了拉桿,你就成爲一個不道德行爲的同謀——你要爲另一條軌道上單獨的一個人的死負部分責任。然而,其他人認爲,你身處這種狀況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爲,你的不作爲將會是同等的不道德。總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爲,這就是重點所在。許多哲學家都用電車難題作爲例子來表示現實生活中的狀況經常強迫一個人違揹他自己的道德準則,並且還存在着沒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況。

  這是一個在倫理學和哲學上永恆被討論和無解的命題,然而現實中,人們必須被迫做出一個選擇。羅爾斯的正義論提出兩大原則:“每一個人利益”即每個人在自由和利益方面都有平等的權利;“平等對所有人開放”即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安排,應被合理地期望於每一個人,並且與不平等利益相聯繫的職位應向所有人開放,風險亦須承擔。

  基於前者,我們無法在倫理上做出少數人和多數人的生命孰輕孰重的選擇;基於後者(同樣的是基於法律精神,所以說法律也只是一個壞的無法自圓其說的但卻是我們能選擇的方式裏面最好的選擇),必須找到一個歸責對象:比如前面的5人本不應該出現在鐵路上,而後面的1人他之前完全信任那條鐵軌不應有車經過,那麼司機的選擇應該是(但絕不是所謂正確的選擇)讓車繼續前行,撞死5人(因爲他們爲自己的行爲承擔風險,也是該意外事件本身的應有後果),若他變軌,便是謀殺那個無辜的1人。

  切嗣貫徹的原則就是捨棄少數拯救多數。

  那麼場景繼續極端化,如果少數船上的人纏住切嗣強迫他拯救自己,那麼切嗣會怎麼做?聖盃給出了切嗣內心的答案,那就是殺掉少數人。假若這些被拯救的多數人又分成了兩撥人,同樣的極端情況再次出現,那麼切嗣還是會繼續貫徹捨棄少數拯救多數的方式,並且不惜以殺掉少數人的方式貫徹。

  從結果上講,有可能最終獲救的人數比被殺掉的人數還要多。其實,這恰恰是切嗣一直以來的行爲方式,爲了拯救更多的人,而犧牲少數人。即使犧牲這些少數人,也並非他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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