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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6 離婚的女人是喪家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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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何志最終還是協議離婚了。

我對何志一家人徹底灰心,但我也很冷靜,不想以吵架和爭辯誰是誰非爲收尾,在這件事情上,沒有人對,也沒有人錯,只是價值觀不同,只是信任不夠,只是尊重不足。

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就不該進一家門。

我既然走錯了門,就該退出來,把機會留給適合他們家的人。

在律師事務所簽字那天,我和律師都很從容。

當律師將擬好的離婚協議推到我和何志面前時,我立刻認真仔細地逐條審覈了一遍。

何志卻一直盯着我。

直到律師識相地離開,何志才從椅子上站起來,幾乎用央求的語氣對我說:“不離行嗎?我改,我都改,以後我都聽你的。”

我想告訴何志,這不是他改不改的問題。

他不能換掉他的家人,他只能換掉我。

而我,不願等到相看生厭的那一刻才離開,我寧可我自己先看清事實,退位讓賢。

我簽好字,將協議遞給何志:“該你簽字了。”

何志一直在問我:“你這是爲什麼呀!爲什麼呀!”

簽字過後,我又回到公司。

婚姻沒了,可是工作還在,我的職位還在,我的辛苦成果還在。

只有這一切,才屬於我。

笨笨來了我的辦公室,陪我聊天解悶兒。

她問我爲什麼,都想好了麼?

我說:“我也說不清到底是爲什麼,不是出軌,好像也不是財產糾紛……”

事實上,無論是何志打牌打麻將,還是房產證上多加一個名字,似乎都不是我做這個決定的最終原因,但不可否認,它們都是這條路上的推助力。

我說:“可是你知道嗎,結婚一年了,每天,他進門脫了襪子光腳走在地板上,我真的受不了,我怎麼說他都不改,我覺得我們家每天都一股子腳臭味,我每天都不想回家……你是不是覺得我特別作?”

笨笨搖搖頭,心疼地看着我,耐心地聽我抱怨。

我低聲說:“想到要離,我也惶恐,我就要變成一個離婚的女人了,但是相比起來,我更討厭過去一年的自己……”

一邊是自己不願成爲的那種離婚的女人,一邊是自我厭惡的自己。

到底哪個更討厭?

笨笨再次問我:“你確定你想好了嗎?”

我哽嚥了:“……沒有。”

笨笨也紅了眼眶。

我快要離婚了,身邊所有朋友都很擔心我,彷彿我是個*,而他們都不願去做那個引爆的人,又希望我能引爆,發泄出來。

第二天,我去盧家凱的家裏喫火鍋。

盧家凱也一直盯着我看,好像生怕我出事。

我催促他:“你盯着我幹嗎,你喫啊。”

盧家凱卻問出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真要離了,你住哪兒?”

我說:“哎,通州那房剛裝修好,但不想住,太遠了,你幫我在朝陽公園附近找一個吧。”

盧家凱卻把話題轉開:“我看有個馬爾代夫七天遊,你去不去,我請你。”

我詫異極了:“鐵公雞拔毛了,有什麼企圖吧你?”

這簡直不是盧家凱了。

盧家凱說:“你就去唄,海灘上,比基尼一穿,各種度假照片朋友圈一發,堵住他們的嘴。”

我接着他的話說:“告訴他們,我離了,但我不是你們想象裏的喪家之犬,我會越過越好?”

盧家凱說:“就是這麼個意思!你們女人發朋友圈不就是幹這個的嗎?”

膚淺……

我說:“那馬爾代夫太費錢了,你把那錢給我,咱們去趟北戴河,拍出來的照片也差不多。”

盧家凱沒好氣地懟我:“那你在護城河旁邊拍,更符合你的氣質。”

我把筷子一撂:“大哥,我這眼看着就要變成大齡失魂婦女了,你就不能說點兒好聽的嗎?”

盧家凱說:“哎沒事,不就離婚嗎,大不了咱倆湊活過!不都約好的嘛!”

那我真是寧願跳河。

“去去去,幫我再拿瓶香油。”

盧家凱立刻起身,哼唱着《愛的代價》去廚房拿香油了。

第二天,笨笨又來了我的辦公室。

她淚眼婆娑地看着我,好像比我還難過,她還說:“親愛的,你做什麼決定我都支持你,愛才是最重要的……”

然後,笨笨就稀里嘩啦地哭起來。

“我就是特別特別擔心你……”

她是怕我想不開麼?

我趕緊走過去擁抱她,我倆的角色徹底顛倒了。

笨笨抽泣着說:“其實,何志給我們所有人都打了電話求助,他想挽回。”

我意外極了,沒辦法,不知道該說什麼,只好安撫笨笨。

我和何志,還是去了民政局。

清官難斷家務事,他找再多人做說客,那些人也不能替我跟他過日子。

等我和何志一起從民政局出來時,我纔算徹底鬆了口氣。

何志說,想最後一起喫個飯。

我說:“不喫了,一會還有個客戶要去見。”

何志問:“連個散夥飯都不願意喫嗎?”

既然都散夥了,飯就更沒必要了。

我說:“算了,有機會再喫吧。”

何志卻好像還有點不甘:“我們要是有個孩子,肯定走不到今天這一步。”

我立刻想到了我媽,她就是在生下我之後,和我爸離婚的。

我說:“要是有個孩子,帶着孩子離婚,我們會更辛苦。”

何志沒再繼續這個話題,他指着一個方向,說:“我車在那兒,你還有點東西沒拿走,我都帶來了。”

我跟着何志走到車旁,他從後備箱拿出一個很重的登機箱。

他說:“你……好好的,少加班,多運動,有什麼事,儘管找我。”

我“嗯”了一聲。

何志看着我,一言不發,直到我躲開他那複雜的眼神。

我說:“走了啊。”

何志沒說話,只是看着我。

我只好轉身離開。

離了婚,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我媽。

坐在出租車裏,我心裏難過,很快聯繫了她。

我說:“媽,我離婚了,今天去領了離婚證。”

我媽也很平靜:“好的,我知道了。”

我問:“你不想問問我理由嗎?你不罵我嗎?”

我媽卻說:“二十多年的某一天,我就是現在的你。”

恐怕身邊這些人,只有我媽最瞭解我了。

我說:“媽,心裏頭難受,可不知道怎麼說。”

我媽這樣回道:“沒有非離不可的婚,也沒有非在一起的人,但是自己做的選擇,永遠不要去後悔。向前看。”

嗯,向前看。

這句話,我記住了。

離婚後第一件事,就是安置住處。

我租了新的房子,每天早晨,拉開窗簾,陽光就會柔和地灑進來,一室溫暖。

然後,就是斷舍離。

我要讓房子顯得空曠一些,看着心情也會好,就把自己洗好的舊衣服往貧困地區捐贈,再重新換上一切,每一件都是自己精挑細選購置的,屬於我現在的品味,我認爲相得益彰的價格。

以前小,不懂事,巴不得屋子每一個角落都塞得滿滿的,不停地買買買,好像堆積在一起就是幸福感和安全感。

現在年紀大了,就明白斷舍離的重要,不用多,不用濫,只希望停留在身邊的是對的、有用的、有意義的。

這種知道自己適合什麼,需要什麼的篤定,是一路跌跌撞撞總結出的經驗,也是我們終將通過受傷來做出更多不受傷的選擇。

只是我沒想到,我剛斷舍離一段婚姻,一段過去,我就接到了另一端過去打來的電話——楊大赫。

接到他的電話時,我很驚訝。

他就只說了一個字:“我。”

即使多年不見,我依然一下子就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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