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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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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總難免賠上眼淚;被一個人愛着,也總會賺到他的眼淚。愛與被愛的時候,誰不曾在孤單漫長的夜晚偷偷飲泣?我們一再問自己,愛是什麼啊?爲什麼要愛上一個讓我掉眼淚而不是一個爲我擦眼淚的人?他甚至不知道我在流淚。

每個小孩呱呱墜地的那一刻不都是放聲大哭嗎?到了離開的那天,幸運的話,會有人爲我哭泣。可是,那一天,我也許已經看不到了。

出生的那天,我不會記得我哭過;死亡的那一刻,我也不會看到誰爲我哭泣。這紅塵中匆促的一生,惟獨途中的眼淚是我看得到的,是我會被這份深情打動,會伸出一雙手去爲他抹乾眼淚的。是那些爲我哭過的男孩,使我明白愛情的甜蜜與苦澀、寂寞與荒涼。我帶着眼淚來,也帶着眼淚離開,我與這世界,兩不相欠。

愛火,未許重燃

男人常常有一個幻想,就是希望可以跟那個他無法忘懷的舊情人再相愛一次。

第一次,因爲性格不合,大家黯然分手。他一直沒有忘記她,許多年後,兩個人重逢,那份感覺原來還沒有消失,他戰戰兢兢地再跟她談一次戀愛。

愛火重燃的初期,大家都努力做得比上一次更好。偏偏因爲太努力,卻反而無法盡情去愛。

他嘗試改變自己,她也嘗試遷就他,兩個人難得再一起,大家都害怕會失敗。只是,性格本來就是不可以改變的。他是一隻猴子,雖然穿了人的衣服。但始終還是按捺不住搔癢。他一搔癢,她就埋怨:

“你始終沒有改變。”

他心裏想:

“其實你也沒有改變。”

溫馨的日子過去之後,老問題又出現了,從前沒法解決的問題,今天依舊沒辦法解決。原來,他們從來都沒有爲對方改變。

如果沒有重逢,沒有再走在一起,也許,她會在他的回憶裏留得最久,他會刻骨銘心的記着她,會幻想和她再愛一次。然而,當他和她有機會再走在一起,幻想卻破滅了。這一回,他很清楚知道,他和她根本是不可能的。第二次再分手,他也不會像上次分手之後那麼愛她。

愛火重燃,只能使一段舊情無法永恆。

曾經深深愛着的那個人

常常有讀者問我記不記得所有我寫過的故事。怎麼說呢?就像往事,也像故人,有些我記得,有些我沒記得那麼鮮活了。

人老了,記憶也會隨之老去,驀然回首,你也許會惆悵又迷糊地問自己:“我是那樣愛過一個人嗎?”,然後你知道,那樣癡心的愛,再也不復還了。

感情有時是依靠着回憶來滋養的。記得當初那麼幸福甜蜜,愛得那樣死去活來,所以纔會拖延着一段已經不再幸福的關係,騙自己說:“會變好的。”只是,回憶也有耗盡的一天。就像《再見野鼬鼠》故事裏的邱歡兒,愛着青梅竹馬的區曉覺,不願意承認他已經變了,已經不再愛她了。

愛着一個不愛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飲毒酒,也得爲一個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話,那壺酒雖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卻也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壺酒便是劣酒,只有笨蛋纔會含笑灌下去。

但是,一個人要卑微到什麼程度才終於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盡多少回憶纔會發現手上已經沒剩多少回憶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麼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憶才肯放手?

曾經深深愛着的那個人,儼然是熟土舊地,宛若故鄉的一片山河,浩瀚塵世,普天之下,你只曉得這個地方,全然看不到它早已經成了荒蕪。直到一天,終於死心了,幽幽地轉過身去,才發現背後一直也有另一片山河。於是,所有的卑微都終結了,即使那壺酒是甜的,以後也不見得會爲任何人含笑飲毒酒。我們從來就沒有自己以爲的那麼深情。

早失戀早好

突然發現,失戀好像是離我很遠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戀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戀,可以趁着還有大把青春的時候再戀愛;或者不停的再失戀。直到一天,當你有些年紀了,失不起戀了,只有戀或不戀,已經無所謂失戀。

失戀、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須選擇其中一樣,你會怎麼選?挺難選的吧?也許,你終歸還是會選擇失戀。失戀原來並不是最壞的啊!

當然了,早失戀不一定能夠再找到新的戀愛,失戀後,也許一直遇不上喜歡的。假如真的是這樣,也還是早失戀的早好,難道四十歲才初戀,然後四十五歲失戀嗎?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戀?可以是可以,不戀愛就可以不失戀。

每一次戀愛,也有一半機會成功,一半機會失敗。我是個悲觀的人,總覺得是失敗的那一半機會比較多。兩個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如何能夠走到地老天荒?太不容易了。直到一天,失過戀了,喫過苦了,遇到另一個人,終於明白緣份也是要珍惜的,再也不會像從前那樣浪擲青春,也終於知道怎樣去遷就和包容一個愛你的人。那麼,失戀的機會也就相對少一些。

假如終歸還是孤單一個人,那也不算是失戀,那隻是人生。如此而已。

再見也無言

Y與女人有一段十年的苦戀,那時,他已婚,她未婚,她無名無分地跟他在一起。他不能離婚,他妻子兒女需要他。爲了逞強,她說明不會嫁給他,叫他不用離婚。

“你不會是一個好丈夫。”她對Y說。

Y的妻子開始懷疑他們,女人爲了繼續跟Y在一起,毅然嫁給了一個男人。

他們一個揹着丈夫,一個揹着太太,繼續來往。年深日久,女人漸漸愛上了她本來不愛的丈夫,爲了離開Y,她毅然與丈夫移民到外國。

女人移民以後,生了兩個孩子,過着平靜的生活。Y在失去她之後,才發現最愛的是她,但他不敢叫她回來,他付不起這個責任。

這一年,Y到國外出差,會在她住的那個城市轉機,他約了她在機場見面。只有一個鐘頭的時間,她帶着兩個孩子匆匆來到機場餐廳跟他見面,兩個人相對,千語萬言無從說起,今生今世,已經不可能再一起生活了。

我問他:“最後一次見面是浪漫還是傷感?”

Y喫喫地苦笑:“我和她見面的一個小時裏,有四十五分鐘,她是忙着喂兩個小孩喫東西,然後就是叫他們不要四處跑?”

這就是人生吧。

舊情人與老人

長大和老去意味着什麼?是不是人在失去了一些青春之後才終於明白性格是不會徹底改變的,惟有時間與際遇會改變我們生活在世間的方式和我們對許多事情的看法?

譬如說,我以前總覺得不可以跟舊情人做朋友。爲什麼還要做朋友啊?尤其是陰魂不散,老是像投胎不成的冤鬼般纏住你,不肯接受現實的舊情人。那些在一起時對你不好的,也沒有跟他做朋友的必要,你只想他永遠不要過得比你好。

然而,許多年後,我漸漸明白,有些舊情人不能做朋友,另一些卻可以。有些舊情人,可以做情人,不適合做朋友;另一些舊情人,不適合做情人,卻可以做朋友。

大部分人都無法跟舊情人做朋友,只是因爲能做朋友的舊情人太稀有了,更別說做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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