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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點小說 -> 都市言情 -> 愛的陷阱

第四十六章 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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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雪坐在餐廳裏喫早餐,賴文谷拿着兩份報紙放在桌子上。 報紙的頭版頭條用醒目的大字寫着:賴氏總裁未婚妻是奉氏集團千金小姐!另一份報紙同樣頭版頭條用醒目的大字寫着:奉賴兩大集團聯姻,叱吒風雲。上面附着他們在臺上親吻的照片。

  “艾薇兒,暮呢?”賴文谷黑着一張臉。

  “一直都沒有看到他。”

  “難道他昨晚上沒有回來。”凌雪兩眼閃光。

  “他來了。”艾薇兒率先看見還沒跨進門的遲暮。

  遲暮頭髮有些凌亂,眼圈黑黑的,像一夜未睡的樣子。走到餐桌前一低頭,眼尖的凌雪看到遲暮脖子上一道血紅色的抓痕。

  “暮,你脖子讓什麼東西給抓了?難道你家昨晚進野貓了?”不用猜一定是喬汐舞的傑作,兩個人昨晚剛認識就滾到牀上去了。這也太瘋狂了吧! 遲暮摸摸脖子上的抓痕,板着一張死人臉裝深沉。

  賴文谷似笑非笑的看着遲暮,將手裏的報紙塞到遲暮懷裏說:“好好看看,你昨晚辦的事。把這個爛攤子給我收拾好,我不希望凌雪出門的時候被一羣記者追着問東問西。”

  喫過飯艾薇兒和遲暮送凌雪回家,一出公寓門口各個報社狗仔,向一窩蒼蠅似的瘋擁而上。若不是艾薇兒和遲暮一路保護她,她一定會被那些記者擠成肉泥了。 凌雪回到家見汐舞躺在沙發上閉目養神, 這回可逮着機會好好審問審問她了。

  “汐舞,昨晚你把遲暮怎麼了?”

  汐舞揉着疼痛太陽穴,驚愕的看着凌雪:“遲暮是誰?什麼我把他怎麼了?你什麼意思?”

  “少裝算,遲暮的脖子是被你抓的吧?”

  “凌雪,你不要搞不清楚狀況亂冤枉人? 我根本就不認識什麼遲暮?又怎麼會抓人家的脖子?莫名其妙。”

  “什麼我冤枉你?昨晚你喝的爛醉,我讓遲暮送你回家的。今天早上我發現遲暮不僅一夜未睡,脖子上還有一道血紅色的痕跡。那痕跡分明就細長的指甲抓出來的,不是你還有誰? ”看你喬汐舞怎麼抵賴。

  “有這回事?我怎麼不記得?那個遲暮究竟是誰?我怎麼一點印象也沒有啊?。”汐舞一臉無辜的表情。

  “遲暮就是昨天我問你,他長得怎麼樣那個?”

  “哦,我想起來了。你說的那個遲暮就是一副比死人臉還難看的主吧?開玩笑,我根本就看不上他,又怎麼會把他怎麼樣?”

  看汐舞那樣子只有兩個可能;第一:這個妮子昨晚真的喝醉了,醉的連她自己做了什麼都不記得了。第二:她記得昨晚發生的一切,只是在跟她演戲。

  “不坦白是吧?”

  “你也說了我昨晚喝醉了,喝醉後發生的事情我怎麼會記得?”

  凌雪走到窗前偷偷的掀開窗簾一角,記者全在樓下等她們出現。不知道遲暮事情辦的 怎麼樣了,怎麼還有那麼多記者?

  “汐舞,你跑我家幹嘛?”

  “我家遭記者包圍了,我來避難的。沒想到這裏的記者更多。”

  “你家遭記者?爲什麼?你犯什麼事了?”

  “都是被你牽連的。光還沒沾上,麻煩事倒是找上門了。你抓緊讓你男人,把事情擺平。”

  “遲暮已經在處理這件事情了。”

  汐舞走到窗前偷偷的掀開一點窗簾,發出一聲:“咦,你男人的辦事效率還真快,記者全都不見了。”

  “真的。”凌雪走到窗前一看,樓下空空如也。剛纔看時還全是拿相機拿話筒的記者, 現在突然不見了。

  “沒有被人監視的感覺一個字“爽”, 汐舞伸伸懶腰向凌雪臥室走去。

  “沒有記者了,你可以回家了。”

  “想的美你……”

  喬汐舞這個臉皮超級無敵厚的主,在這裏賴喫賴喝了一個星期。這裏簡直就成她的家, 用她現在的話說:“你的就是我的,誰叫我們是姐妹,不分彼此。我的還是我的。”

  “叮咚叮咚”門鈴響了,凌雪打開門。一個送快遞的手裏拿着包裹說:“請問是凌雪小姐嗎?”

  “我就是。”

  “請簽收您的東西。”

  “我的?什麼東西?”凌雪簽完字接過東西,仔細看了一下。發件人叫一一,郵寄的是一份文件。

  “誰送的?拆開看看?”汐舞比凌雪還好奇包裹裏面的東西。

  凌雪拆開袋子,又打開盒子。打開盒子的一剎那,嚇的手一抖盒子掉在了地上。 凌雪和喬汐舞臉色慘白,喬汐舞躲在地上迅速收起盒子拖着凌雪進入臥室。

  盒子裏是凌雪和賴文谷訂婚的報紙,一張是:賴氏總裁未婚妻是奉氏集團千金小姐。 另一張寫着:奉賴兩大集團聯姻,叱吒風雲。上面附着他們在臺上親吻的照片。

  觸目驚心的是那張凌雪的照片,照片上的眼睛被人挖了,耳朵被人割了,胳膊也卸了,脖子上大動脈血管處掏了一個窟窿,整張照片被刀之類的東西劃爛了。

  “你得罪誰了?”汐舞問凌雪。

  凌雪呆呆的搖搖頭,眼神充滿了恐懼腦海中一片混亂,身子像泄了氣的氣球一樣攤在那裏。

  喬汐舞將報紙塞進垃圾筒裏:“你好好想想,你到底得罪誰了?”

  “沒有,沒有,我誰也沒有得罪?”

  “那張雅呢?”

  “張雅?不可能。她那麼膽小,怎麼可能會做這種事?”

  “傅天雷呢?”

  “他不會,不是他。”

  “羅權呢?”

  “羅權更不可能,他在監獄裏服刑又怎麼可能做這種事呢?”

  “羅權的家人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你不要在問了。”

  汐舞從快遞包上找到寫……,上面寫着:一一。

  一一是誰?

  “不知道?”

  “交給警察?”

  “不用,我不想弄的人盡皆知。尤其不要讓我媽知道這件事情,我怕她受不了。”

  凌雪心裏暗暗下決定:以後走路儘量要小心,最好不要單獨出門。 汐舞拿着包裹左看右看,想從上面找出蛛絲馬跡。

  “別找了,上面不會留下線索的,我懷疑這個一一的名字都是假的。”凌雪躺在牀上,想起照片就覺得毛骨悚然。

  “我覺得一定是女的做的?”

  “她就是女的,男的不會這麼無聊。她只劃掉我,文谷的照片很好,一點劃痕也沒有。”凌雪根據照片做分析。

  “要麼就是她和你有仇,要麼就是她深愛賴文谷,你的出現破壞了她的美夢。”汐舞接 着凌雪的想法繼續假設。

  “我覺得是的。”

  “那你就去問賴文谷,問他和多少個女人好過?”

  “這樣……這樣不好吧?”

  “有什麼不好的?LV包包店裏那次,他還不是帶着一個妖豔的女子買包。說不定他也是花花公子,不知道欠下多少風流債呢?”

  “我從來都沒有,見過他身邊圍繞女人。 ”凌雪不相信汐舞說賴文谷是花花公子,她覺得他不是隨便的人。

  “那隻能說明他隱藏的好。”汐舞斷定這個恨凌雪的人,一定是賴文谷的某個情人。 “不可能,他不是那種隨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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